首頁 法律專區 回上頁
2026-03-02
民事案件

捷運媽媽打小孩,路人可以動手嗎?法律其實這樣說-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民事案件
捷運媽媽打小孩,路人可以動手嗎?法律其實這樣說
昨天晚上台北捷運發生一起打人案件,一名帶著四個孩子的媽媽,在搭乘捷運時竟在捷運車廂內遭遇了無法預料的暴力。
原來是兩歲的女兒在捷運上有點「歡」,後來媽媽拿了手機想安撫小孩,沒想到女兒竟摔了手機,媽媽打了兩歲女兒手心管教,不料有一名陌生男子竟以「媽媽打小孩」為由衝上前,毆打這個媽媽的頭部,導致媽媽臉部挫傷、左眼視力模糊……(新聞連結)
 
1. 媽媽可以「體罰」小孩嗎?
這起事件在社群媒體上引發大批網友關注留言,有些人認為父母本來就有管好小孩的權利與義務,可以打手心處罰吧!有一些人則認為父母本來就不能體罰小孩。
究竟父母在法律上可不可以體罰小孩呢?依據現行民法1084、1085條的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即便現在有一些修法的討論,然而作為父母當然有權利與義務在小孩不受控的時候矯正孩子的行為,只是仍要留意教育方式的「強度」,要盡量避免做出像是打小孩巴掌或是明顯造成孩童身心受傷的手段。所以如果媽媽因為孩子在捷運上的行為,怕影響到其他乘客,而在捷運上打小孩的手心矯正孩子,應可認定是在必要範圍內進行的懲戒。
 
2. 陌生人可以用「媽媽打小孩」為由攻擊人嗎?
如果你在公共場所發現有一個媽媽打小孩,導致小孩明顯受傷或是危害生命的程度,當然可以適度的介入並有機會主張「正當防衛」。
但是以這個案件而言,顯然媽媽處罰小孩並沒有達到這樣的程度,父母在法律上也確實有懲戒權,況且媽媽對小孩的懲戒行為如果已經結束,這名陌生男子難以主張「正當防衛」去規避法律上 傷害罪 的責任。
 
3. 一般而言我會建議在公共場所發現這樣的情形,如果不是急迫到立刻會危害性命,就盡快的報警或是請站務員協助處理,而不是以暴力的方式以暴制暴,以免自己不僅沒能保護到孩子,最後還吃上傷害罪的官司。
 
4. 我看了這起案件,心裡真的非常感慨!因為現在的教育和修法方向都不建議父母對孩子施以體罰,現在的小孩也在學校學習到諸多維護自己的法律觀念,有的時候做父母的人真的很難教育孩子,想必新聞中的媽媽平時要教育四個孩子一定是非常辛苦的。
 
但是撇除掉這些法律上或是社會觀感的問題,其實我作為兩個孩子的爸爸,我也選擇不打小孩。並不是因為我高舉理想化的「愛的教育」,而是因為我不希望孩子在潛意識裡學到,遇到衝突時,暴力是一種可被合理化的手段。大人怎麼處理情緒、怎麼解決問題,孩子都在學習。所以也許做父母真正困難的,不只是管教孩子,而是如何在混亂與壓力之中,仍然示範一種成熟而有力量的方式,那麼今天這起社會事件也就不會發生了。
 
法律劃出底線,但愛決定了高度。
願我們都成為孩子心中那個溫柔而有力量的大人。
—蘇家宏律師❤️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