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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民事案件

你的狗狗不可以咬我的狗狗1-民刑事責任篇-林正椈律師、葉書妤律師

  • 林正椈律師
  • 葉書妤律師
  • 民事案件
  • 刑事案件

在上一篇文章有提到,因為小張的柯基犬被沒有牽繩的大狗咬傷,這時候大狗的飼主將可能受有行政裁罰,但除此之外,對於受傷的柯基犬,以及萬般心疼毛孩受傷的柯基犬飼主,是否有涉及其他法律責任可以主張呢?

 

在刑事責任方面,由於寵物在法律上仍是「物」的概念,因此無法以傷害罪來處罰,較有可能涉及刑法第354條的毀損罪,但是毀損罪有一個重要的要件就是要出於「故意」(不處罰過失行為),因此如果沒有辦法證明大狗的飼主是故意要大狗咬傷柯基犬,則大狗的主人將較難以構成刑事責任。

 

不過,如果大狗是咬傷了柯基犬的飼主,大狗的飼主則可能因為沒有妥善地管束大狗,而對柯基犬的飼主構成刑法第284條的過失傷害罪!

 

而在民事責任方面,依照民法第190條第1項規定:「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動物之種類及性質已為相當注意之管束,或縱為相當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條文中所指的「占有人」是指實際管理動物之人,在本案中的占有人也就是柯基犬的飼主及大狗的飼主,因此大狗的飼主沒有管束好大狗,導致柯基犬的飼主受有損害(即柯基犬受傷的財產損害),就需要對柯基犬飼主負擔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

 

因此,帶自己的毛小孩出門還是要妥善地牽繩、管束,以免自己的毛小孩傷害到別人,或是受到傷害。毛小孩與飼主都要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