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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
婚姻家事

婆婆要求媳婦房產改為夫妻共有!老公怎麼決定才幸福?-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房產
  • 夫妻

 

某位太太在網上抱怨,近期與老公買總價約1400萬的新婚房,自己娘家出了1000萬,婆家僅出了200萬,房子是登記在太太名下的,卻被婆婆要求希望可以改成夫妻共同持有,只因婆婆擔心未來如果離婚兒子會什麼都沒有,讓太太感到難過……(新聞連結

問題出在婆婆認為,男方既然有出200萬元買房,應該擁有權利,共同登記才會對男方有保障,但是對於女方來說,男方只出200萬元,出資不到15%(1/7),竟然要取得房屋一半的權利,真的太不公平了!

 

原本開心地買房,變成大家吵成一團?關鍵法律問題出在這裡:

1. 房屋登記在太太名下,婆家200萬元的出資沒保障?

2. 房屋登記一人一半,對於丈夫公平,但對太太公平嗎?

3. 夫妻如果離婚,丈夫會被趕出家門?淨身出戶?

 

幾個觀念釐清就可以”解決”不公平的問題囉:

1. 丈夫出資200萬元如果是合買房屋的概念,夫妻簽署共同購買契約書就可以保障丈夫的權利,有點像是借名登記契約書,丈夫出資200萬元占1400萬元的比例為1/7,借太太名義登記,房屋實際所有權的1/7是丈夫,6/7是妻子。

其他借名登記保護方式,請見其他我的PO文。

 

2. 房屋如果要共同登記,不必要一人一半,可以登記女方6/7,男方1/7比例共有,依照出資比例登記,雙方各自沒有佔便宜。

法律並沒有規定夫妻共同持有房子是一人一半。

 

3. 夫妻如果離婚,房屋登記在妻子名下,丈夫當然可能被趕出家門,婆婆當然會擔心,可是如果離婚了,本來就不會住一起。其實,就算房子登記一人一半,大問題不是出在房子上面,是在丈夫與妻子賺錢與花錢的問題。

丈夫年收入200萬元,妻子65萬元,結婚10年扣除相關花費,丈夫仍然存有1200萬元,妻子200萬元,如果離婚,丈夫的存款可能也要分給妻子。婆婆卻沒想到?

 

落地一點——老公怎麼決定才幸福?

直接一點,要房子還是要老婆?

 

老公想要登記為房屋所有權人嗎?如果覺得沒必要,要怎麼去「調解」婆婆(媽媽)?

 

心中要想:

雖然結婚就是一家人,對於父母來說可能還是會優先考慮到自己的孩子,媽媽的憂心是必然,在大多數人觀念中,「有房即有根本,內心比較有底」,媽媽是愛我的。

只要讓媽媽了解自己的想法,解除媽媽的擔心,對婚姻、家庭中帶來更好的氛圍。

婚姻也不是斤斤計較,全都想要、都要平分…...,本身老婆娘家出資就比較多,今天將房子登記在太太名下,亦是對婚姻「加固」的作法,會讓太太有安全感,或許婚姻更幸福。

 

有了老公的堅持,在情感上也是一種策略喔!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