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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5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面對爸媽的遺產,聰明分產的三個建議 -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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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網友的困擾:她27歲,有弟弟與妹妹,因為爸媽在3年前因為意外過世,留下彰化的透天厝一棟、老車一部還有現金500萬元,她跟妹妹住在彰化老家,但是交通不便,弟弟在外地,她能想到 1.全部變現分錢 2.房子賣掉,換台中房子但要背貸款 3.全部維持現狀,希望大家給她意見。

 

父母親所留下來的財產,在沒有遺囑的情形下,如果兄弟姊妹能協商出大家都同意的結果,把遺產發揮最大價,不是以數學換算來平分財產,才是三贏的局面。

 

你一定會問,三個人平分,不是一人1/3最公平?所以把所有財產變現,分錢最好?

 

我提供幾個角度給大家思考:

1. 房子由一個人繼承,比三個人共有好

三個兄弟姊妹未來可能會結婚,結婚後生小孩,如果房子由三個人共有,未來三個人結婚後,也不可能兄弟姊妹住在一起,三個家庭要使用一棟房屋,可能會產生更複雜的問題,所以,房子最好由一人繼承,其他的財產再分給其他人。

賣掉房產還要有許多成本,像是仲介費、契稅、代書費等等。

假設彰化透天厝價值700萬元,也就是說爸媽的遺產總價1200萬元,每人可以分得400萬元,假設姊姊比妹妹與弟弟還可能居住在彰化,那麼透天厝由姊姊取得,現金500萬元及車子由其他兩人取得,姊姊未來再給弟妹每人各150萬元,約定分期給付,這樣就能取得平衡。

未來也不至於三人共有房地,出售房子還有相關稅費等支出,讓大家實際上所取得的錢會變少。

 

2. 不要急,想清楚再分配

如果現在大家還剛出社會,還沒有成家或立業,可以暫時不要分配財產,就不動產而言,維持三個人公同共有不要分割,也就是大家目前也不急著用錢,也不急著賣房子,乾脆過幾年,有人要結婚或是工作有變化,有確實的需要再來分配,目前先維持共有,才能符合各自的需求。

每個人生的階段,不一定是可以預測的,等真實的需要來臨,財產更能發會最大的價值,感受父母親的愛。

 

3. 發揮創意來分配

父母親所留下來的財產,是給予子女最好的愛,只要是全部人同意的方案就是好方案。

不要急,慢慢談,要所有人同意才算數,不是某個人說了才算,抱著感恩的心,發揮各自的創意,會得到意想不到的結果,既平安又能夠發揮財產最大的價值。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