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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傳承房產這樣做,溫暖親情永相隨-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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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產

一對夫妻膝下一兒一女,多年前女兒擔心弟弟會慫恿父母變賣家產去投資自己的事業,於是向父母提議將台南的老房子轉入她名下,並答應父母隨時返還,然而在父親過世後母親欲辦理以房養老的貸款時,女兒雖口頭上答應會還房子,卻無任何返還的行動。母親無奈之下只好尋求法律的幫助……(新聞連結

 

父母親聽取女兒的話,也怕把錢給兒子投資會賠光,為了想要保護財產才決定把房子轉入女兒名下,可是不料後續發生問題糾紛。那一開始該怎麼做才會最平安、避免造成後續情況呢?以下提供3種方式供大家參考:

 

a. 利用遺囑指定繼承:

財產最好等到人生畢業後再分給子女,如此錢就還在自己身上,所有權可以掌握在手中,避免「生前贈與」導致贈與後子女不孝,難以取回財產,或是子女一拿到房地就轉賣等情況產生。立遺囑比生前贈與好的地方就是自己老後比較有保障,子女也無法花用掉你的錢。

 

b. 直接將房子賣給子女:

直接賣給子女,當然可以賣便宜一點,如此自己也有養老資金。但必須要有真實的資金流向,而且還要向國稅局申報,提出支付價款的確實證明,國稅局核發同意移轉證明,再去地政機關辦過戶。

 

c. 善用信託保護資產:

信託是最彈性的方式,父母可以將不動產信託,不讓設定抵押或出售,部分金錢信託,未來需要時才撥給自己養老金,不會讓人輕易將款項提走。也可以將不動產設定信託30年,30年間由配偶使用收益,再用遺囑指定該不動產30年後給子女繼承,如此一來,配偶得到保障,子女也能順利繼承財產。另外可以安排信託監察人,監督信託契約的履行。

 

學習做一個有智慧的父母,善用法律,讓孩子們知道不要把父母給的當作理所當然,做子女的也要懷著一顆感恩的心,承諾自己答應的事就要做到,讓愛永相隨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