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有一個人,可以寫遺囑嗎?-周依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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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冠肺炎讓大家人心惶惶,中國大陸孝女來不及與父母好好道別,追趕於將運送父母遺體至火化場的車後,畫面令人鼻酸震懾,阿梅正在居家隔離,雖未確診,但仍擔心是否有那麼一天自己也可能突然驟逝,而無法好好交代自己的身後事,想要動筆留下一些交代事項,又擔心這樣是否不具備法律上的效力,究竟書寫遺囑需要具備甚麼要件呢?
依照民法第1190條之規定,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所以,想要輕鬆完成一份有效的遺囑,需要注意下列事項:
一、我想要寫遺囑,可不可以用電腦打字的?
不行,既然法律定義為「自書」遺囑,就必須要自己親筆書寫,記得一定要寫上日期及簽名,否則會變成一份無效的遺囑。
二、我寫的遺囑一定要經過法院公證或有證人在場嗎?
不用,像案例中正在居家隔離的阿梅,其實只要在家中拿一張空白的紙,準備一支筆,就可以寫下一份完全合法有效的遺囑,並可以將自己想對親人的話都寫進遺囑,不需要經法院公證或有人在場見證才是有效的遺囑。
三、如果想讓遺囑在未來爭執降低且執行更加順利,律師的建議?
在實務上最常遇到兩個問題:
- 遺囑真的是被繼承人自己出於自由意志下寫的嗎?
建議可以在自己書寫之後,將日期以及簽名的部分先留白,至民間公證人處請公證人進行認證。
2. 繼承人中有人不願意配合執行怎麼辦?
建議應於自書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以確保執行程序之順暢。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