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千言萬語,比不上爸爸的一紙遺囑!-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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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爆出,有一年輕女孩抬棺到民意代表門口抗議,希望能夠修改終止收養的法律,是因為他的父親最近過世後,發現”多了兩個哥哥”,起因於她的父親在第一段婚姻所生的孩子,原本被前妻的兄弟收養,沒想到在幾年前,這兩個哥哥向法院提出終止收養,現在爸爸的遺產多了兩個人繼承…。
抗議重點在她的爸爸並不這麼清楚,法院處理終止收養程序,也沒通知她爸爸出庭表達,顯然法律有疏漏,應該修法。
一般說來,子女出養之後,在法律上就跟親生父母親沒有關係,養父母成為子女的法律上父母,當然親生父母與出養的子女沒有繼承的關係。
法律要上有終止收養的制度,一般來說都是收養的子女與養父母表達,由法院判斷。
每個家庭都有不同的故事,我們不必論誰對誰錯。
如果爸爸寫遺囑說;房地產給他的女兒xxx,公司股票給兒ooo,如果父親過世後,就算「突然」多了2位子女aaa,bbb,因為遺囑表明重要遺傳給xxx與ooo,其他部分就分給aaa & bbb, aaa &bbb頂多分到特留分 。
是否會感到比較「公平」?我不知道財富擁有者的想法。
但,家宏律師提醒大家都要寫遺囑,就是人生總有一些我們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有表達愛意,就有「公平」。
有關繼承的法律事件,我們是否都清楚法律下的”結果”在哪裡?如果法律的結果跟我們心裡想的不一樣,我們有沒有勇氣去面對?
財富傳承,是財富擁有者的「權利」,財富傳承沒有理所當然!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