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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9
廣播媒體

【佳音電台 生活法律一點通-蘇家宏律師】快樂童年中也有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

《案例一》
*3歲童遭父母「啃娃」吃播 一個月爽賺65萬
許多家長在網路曬娃,將孩子打造成「網紅」,並透過商務合作賺取收入,但隨著相同性質的內容增加,不少帳號開始開拓新市場,因此出現「孩子吃播」、「穿著尿布的萌娃下廚房做菜」等影片,造成「啃娃族」現象,引來大批網友反彈投訴。據了解,萌娃影片爆紅後,可以吸引大量廣告,這也導致一些父母把孩子當成商品來經營。
由於類似的曬娃影片愈來愈多,一些家長的模式逐漸畸形化,去年就有吃播直播主「佩琪」,年僅3歲就被父母餵胖到35公斤,被外界質疑讓孩子當「吃播」賺錢,孩子的父母則稱不屬實,強調確實賺了幾百元人民幣,但拍影片純粹只是為了好玩。事後,「佩琪」吃播遭眾多網友投訴,相關平台表示將對其影片和帳號進行封鎖。
問題討論:
專家表示,為了牟利「啃小」,實則是「坑娃」,一方面把孩子推到鏡頭前,按腳本賣萌,透支他們的體力,也過度暴露隱私,極易造成心理焦慮。另一方面,孩子過早藉直播等參與商業活動,會造成價值觀扭曲,形成功利思維和浮躁心態。不只如此,炒作「網紅兒童」也存在諸多法律風險,在中國法律有明確規定,網路直播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路直播帳號註冊服務,而我國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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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驚見6歲童觸法移交北市府輔導 議員憂:12歲以下三不管
「少年事件處理法」去年修法,將12歲以下觸法兒童不再送少年法庭,交由地方政府輔導,台北市政府今年6月從法院轉介接手有17名觸法兒童,驚見一名年僅6歲幼童,教育局目前已介入輔導,但兒童輔導機制不健全,且台北市少年輔導委員會的輔導對象停留在12歲以上少年,12歲以下觸法兒童恐淪為三不管地帶的犧牲品。6歲觸法兒童,官員透露,該名兒童在幼兒園時,不小心拿著紙張劃破同學的手,造成流血,家長心疼因而提告,目前已經在輔導之內。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主任楊玉珊表示,6歲孩子年紀小,有時不懂大人言語表達的意思,因此輔導老師會透過遊戲互動,先取得孩子信任,慢慢引導說明,讓孩子了解事發過程,比較需要花時間,目前也順利上國小一年級就讀。
問題討論:
現行法律是否兒童觸法係由父母代償?並交由父母管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