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寶山-蘇家宏律師》《為生命點石成金》蘇家宏律師教你免費寫遺囑!手機錄影有效嗎?5大關鍵破解繼承迷思
前言:遺囑不是觸霉頭,而是留給家人最後的愛
提到「遺囑」,許多人的第一反應是「不吉利」或是「我還年輕、沒那麼多錢,不需要寫」。然而,在金寶山最新一集的《為生命點石成金》節目中,知名律師蘇家宏(恩典法律事務所)打破了這個常見迷思。
蘇律師強調:「只要你有愛的人,就要寫遺囑。」遺囑不只是有錢人的專利,它是為了避免家人反目、確保心願得以實現的重要法律文件。本文將整理蘇律師在節目中分享的精華,教您如何用最簡單、免費的方式預立遺囑,以及解析「手機錄影」在法律上的真實效力。
一、 為什麼需要寫遺囑?不做傳承規劃的風險
許多家庭因為沒有留下明確的遺囑,導致長輩離世後,子女為了遺產分配對簿公堂。蘇家宏律師指出,寫遺囑的核心目的有兩個:
-
釐清分配意願:透過法律文件,明確交代誰可以繼承多少,或是特別想照顧哪一位子女(例如長期負責照顧父母的孩子)。
-
避免繼承糾紛:白紙黑字寫清楚,能大幅減少家人間的猜忌與訴訟風險。
「沒做傳承規劃,留下的可能不是資產,而是遺憾。」
二、 手機錄影可以當遺囑嗎?小心無效!
這是現代人最常問的問題:「我用手機錄影交代後事,算不算數?」
蘇律師在節目中提醒,雖然科技便利,但在台灣現行《民法》中,單純的「手機錄影」通常難以直接作為獨立有效的遺囑。
-
法律規定:遺囑有嚴格的法定形式(如自書遺囑、公證遺囑等)。
-
錄影的用途:錄影可以作為輔助證據,證明立遺囑當下的精神狀態清楚、是出於自由意志,但它不能完全取代紙本遺囑的法律地位。如果只有影片而沒有符合法規的書面文件,很可能會被視為無效。
三、 免費又有效!蘇律師教你寫「自書遺囑」
不想花大錢請律師或公證人?蘇家宏律師分享了最簡單、免費且具法律效力的**「自書遺囑」**寫法。只要掌握以下三要點:
-
親筆書寫: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手寫」(不能用電腦打字後簽名)。
-
記明日期:清楚寫下年、月、日。
-
親自簽名:最後必須親自簽名(蓋章非必要,但建議簽名)。
專家提醒:內容若有塗改,必須在塗改處註明增減字數並另外簽名,建議盡量保持頁面整潔重新書寫,以免爭議。
四、 遺囑不只分財產,更是「心願清單」
金寶山一直倡導「為生命點石成金」的理念,遺囑的價值不僅在於金錢分配。蘇律師建議,遺囑內容可以包含:
-
財產分配:不動產、存款、股票等。
-
生活照護:若未來失能,希望由誰監護或照顧。
-
醫療決定:是否接受無效醫療(DNR)的意願表達。
-
後事規劃:希望的葬禮形式、長眠地點(如金寶山)等。
-
情感叮嚀:對家人的感謝與最後的話。
五、 常見遺囑與繼承 Q&A
為了讓大家更清楚如何操作,我們整理了節目中與聽眾最關心的熱門問答:
Q1:如果我不想把遺產給某個不孝順的孩子,可以嗎?
A: 台灣法律有保障繼承人的**「特留分」**(最低繼承比例)。您可以透過遺囑將該子女的份額降到最低(特留分),但很難完全剝奪其繼承權,除非該子女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且經您表示剝奪繼承權。建議諮詢律師做精確規劃。
Q2:遺囑寫好後,要藏在哪裡才安全?
A: 蘇律師建議,遺囑千萬不要「藏」得太好導致沒人找得到!最好的方式是交給一位值得信賴的「遺囑執行人」保管,或是放在家中保險箱但讓信任的人知道密碼/鑰匙位置,確保在需要時能被發現。
Q3:寫在一般的紙上就可以嗎?
A: 是的。只要符合「自書遺囑」的法定要件(全文親筆手寫、日期、簽名),任何紙張皆可,不一定要用專用的遺囑用紙。
結語:多一分掌握,少一分不安
生命是一場單程旅行,提前做好規劃,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家人最深情的溫柔。金寶山作為台灣生命事業的先行者,致力於推廣正確的生命教育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