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得富-蘇家宏律師》三重男獨自照料90歲母 「千萬遺產被奪」一刀砍死親姐姐 律師9字感嘆:繼承權沒了
新北市三重一名60歲男子平時照顧90歲高齡的母親,沒想到長年居住美國的姐姐近日返台,將母親1000萬資產設立信託,受益人登記自己和妹妹,未將男子列入。當男子找姊姊理論時情緒激動,竟將姐姐殺死、妹妹也因此受傷。許多網友留言感嘆「往往最孝順的都是最不受重視的那一個」,律師蘇家宏則以9字回應「衝動,讓你喪失繼承權」。因為依法規定,繼承人殺害繼承人,將喪失繼承權,該男子不但要接受刑法制裁,更無法繼承遺產。
根據媒體報導,這名60歲的陳姓男子長期與太太照料90歲的年邁母親,是附近鄰居公認的「孝子」,沒想到近期從美國返台的姐姐,將母親1000萬的現金信託,受益人僅限於她與妹妹,未將弟弟列入。
當男子發現後找尋姐姐想弄清這筆信託是「自益」還是「他益」,過程中情緒激動,返家拿了菜刀攻擊姐姐和妹妹,最後導致姐姐不治,妹妹重傷,連男子的妻子想試圖阻止也跟著受傷。
蘇家宏以9個字說明整個事件,「衝動,讓你喪失繼承權」。因為根據法律,繼承人如果殺害繼承人時,依法將喪失繼承權。許多兄弟姐妹對於父母財產的分配不均而釀衝突,如果太衝動喪失理智動手殺人,不但要受到刑法最嚴厲的制裁,更無法繼承父母的遺產。
蘇家宏分析,一般說來,在銀行辦理金錢信託,銀行會確認委託人的意識是否清楚,在法律上是否有完全表達意思的能力,如果媽媽意識清楚,媽媽在生前可以處分她的財產,宜尊重母親的安排。
如果媽媽意識不清,該信託成立將受到挑戰。因為受詐騙或脅迫所做的法律行為,可以依法主張撤銷意思表示,意識不清的人所簽的約也是無效的。如果媽媽意識不清,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等待法院裁定媽媽需受監護時,監護人就可以依法「撤銷」信託,或主張信託契約無效,將財產回復原狀。
除了弄清楚信託是「自益」還是「他益」之外,更要研究信託契約受益人可否更改, 如果受益人是姊妹,似乎代表了這筆財產,男子沒有份,而這筆信託的財產也不會列入媽媽的遺產,男子無權主張特留分。但如果信託契約保留更改受益人的條款時,仍然可以請「委託人」同意下更改受益人。
許多網友留言:「這種父母很多,往往最孝順的都是最不受重視的那一個,反而最不孝順住最遠的、最不常聯絡的,往往拿到的好處卻是最多的!」
蘇家宏說,也許這位男子正是因為多年照顧母親,心理上覺得「最辛苦的應該有一份」,當得知自己在信託裡「沒有份」,情緒上產生強烈的失落與不公平感,才最終失控釀禍。
蘇家宏提醒,法律是後盾,雖然需要透過法院以及一連串的程序,但相信是最「平安」的一條路。即使真的覺得不公平,刀一出手,剩下的人生可能得在牢裡度過,就算能出獄,人生也到盡頭了,就算有再多的錢有何用?「永遠沒有一筆遺產,值得你賭上你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