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得富-蘇家宏律師》一起買房卻分手!她月薪35K硬扛3房房貸 網勸賣房止血 律師教6招:別讓愛情毀了財務
一名女網友原計畫與男友結婚,兩人聯手一起買了預售屋,卻沒想到最後終究走上分手路,最近房子蓋完要交屋,因為月薪35-40K,無法獨自一人扛3房房貸,加上用新青安貸款,又剛好買在高點,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原PO說,本來想直接賣房,但又因為不想賠錢售,引發網友討論。
原PO表示,房子掛的是她的名字,分財產時男友拿其他、她拿房子,最近因為蓋完要交屋,自己無法獨力負擔3房房貸,原先談好是由男友分3年跟她買,但最後發現男友壓力太大且無法負擔,加上房子買在高點,現在又房市低迷,她提出3個解決方法。
方法1、
3百萬分5年給,沒有固定每個月一定給多少,但讓男友全權處理,賣掉賺錢或賠錢都與她無關。原PO說,用這方法的問題是她用新青安貸款,如果被發現出租會很麻煩,且要跟前男友繼續糾纏很長時間。
方法2、
拿生命扛房貸。這問題是雖然可以找家人一起來住,但家人偏廢,工作常常不穩定,可能會沒辦法準時繳房租,且生活習慣差,最後可能會像老媽一樣必須在後面收拾,容易心情不好,且房貸壓力大,目前也沒有多餘資金裝潢之類的。
方法3、
直接賣房。這個方法問題是雖沒有想賺錢,但也不想賠錢售屋,現在房市低迷,能不能賣掉都是個問題。
原PO感嘆,雖然擁有自己的家是夢想,但計劃真的趕不上變化,注定一輩子漂泊,「原以為是避風港,沒想到是颱風眼」。
多數網友建議她直接賣掉,「妳的狀況,方法1根本不用列出來,方法2, 3選一個,建議是賣掉」、「好慘…當然是賣掉」、「賣吧…長痛不如短痛」、「3、4年前的價格,還能賺錢」;也有人建議改成一般貸款,「不要用新青安,新青安沒什麼屁用,直接把房子租出去,很多人喜歡租房子,現在租金價格蠻好的」。
另外也有人表示「極力宣導情侶不要一起買房的最佳案例出現了,真心希望樓主不要刪文,讓後人有前車之鑑可以參考」。
對戀愛買房最終變單人背債,律師蘇家宏提供6招保護自己:
1.確認財務「分手」協議書,讓感情與財務都劃清界線:
男女朋友如果有投資或購買房地產等等,在法律上也必須「結算」,確認在財務方面已經「分手」,並且簽下協議書,未來才不會因為沒有結算清楚而糾纏不清。
2. 房屋有「增值的空間」,留在自己名下較划算:
如果房屋有增值的空間 ,建議由登記人留下來,不必因為要出售而支出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仲介費等等,節省不必要的開支。
由於原PO使用「新青安貸款」,如果所購買的房屋沒有自用,把房屋出租就可能違約,所以,在考慮的時候,就算房屋有增值空間,也要衡量自身經濟的能力,千萬別違約出租,否則未來可能面對的「違約成本」,得不償失。
3. 房屋沒有「投資的價值」,請勇敢出售:
如果房屋看不到增值的可能性,又沒有自用的可能,就要勇敢的「認賠殺出」。
4. 出售預售屋要記得正確申報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稅2.0(自110年7月1日起實施),將個人交易在105年以後取得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視為房屋、土地交易,納入房地合一所得稅課稅範圍,出售預售屋的收入以實際所得為準。
5. 考慮好再下決定,下好離手:
分手結算的目的是要清清楚楚,所以在分析考慮的時候,也要條理分明,決定後就不再後悔。
6. 愛情可以很濃,「婚前協議」要寫清楚:
有人覺得只要愛情不需要法律,其實寫「婚前協議」才是在戀愛的時候,想到未來真實結婚的種種,如果婚姻中最實際的財產關係都能夠溝通清楚,那未來還有什麼事情是無法溝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