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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報導文章

《風傳媒-蘇家宏律師》家人過世留下千萬不動產,想繼承怕繳不出貸款怎麼辦?律師教1招,無痛換成現金

有一位年輕人剛畢業不久,久未聯絡的爸爸突然過世,由於父母早離異,他只能獨自處理後事。依照國稅局遺產資料顯示,爸爸留下十幾筆家族共有土地,價值約一千萬,但有代書表示他父親用土地作擔保,借貸兩三百萬未顯示於政府記錄。他擔心土地難賣且爸爸債務不知多少?害怕繼承後負債會超過遺產價值,擔心無法變現土地、無力還債導致信用受損。我想要給這個年輕人一個溫暖的擁抱,他非常勇敢地獨自面對這一切。

 

我以律師朋友的角度,提出幾個真誠的建議:

 

一、依法陳報遺產清冊,限定繼承的重要性

目前繼承遺產是「全面限定繼承」,父親的債務僅需於遺產範圍內償還,超過的部分不必負責,也不影響你的個人信用。但必須要依照法律規定在父親過世3個月提出遺產清冊,依照法院裁定登報,請父親債權人在公告期間內陳報債權。並且依法申報遺產稅並繳交完稅(或辦妥免稅),償還父親債務後,才可以分配取得父親遺產。

 

二、私人債務的面對與確認

政府遺產稅清單通常僅列出政府登記的不動產及金融機構的債務,私人間的借貸不會主動出現在清單中,一般說來,民間債務必須自行確定。建議你應立即透過法院「限定繼承」公告程序,讓潛在債權人於一定期間內提出債權證明。

如有代書主張曾借款300萬元給你父親,並設定抵押權,你可請他提出借款單據,以及資金流向確認是否真有此事,如果有所疑慮則可透過法律訴訟程序解決。

由於你一切依法行使,償還所債務後再繼承土地,最終結果也不用自己掏腰包還款,而是由繼承遺產內的範圍清償父親債務。

 

三、家族共有土地的處理 - 出售、保留與都更

若繼承土地屬家族共有持分,你可出售土地持分給親友,或得聲請法院進行共有物分割,如經法院判決變價分配,可透過公開拍賣處理土地取得現金。

如果共有房屋或土地位於都市精華地帶,建議找專家評估都更的可能性,或確認是否可以透過危老重建或合建分屋的方式,讓土地變黃金。

 

四、慎重評估後再做決定是否拋棄繼承

如果你覺得評估後,負債應該大於資產,或是負債與資產差不多你不想花時間處理繼承債務處理,那你必須把握繼承開始起3個月內的關鍵時刻,辦理拋棄繼承。如果你決定要面對處理,也要依法辦理陳報遺產清冊的限定繼承程序。面對父母留下的,不只是財產或債務,而是一份勇敢承接人生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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