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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報導文章

《健康2.0-蘇家宏律師》外遇被抓到了 賠償金怎麼算?律師揭開法院判決不對外說的祕密

外遇一旦被伴侶發現了,是要付出代價的。而談到外遇賠償竟然分等級?律師透過出書,親揭法院判決關鍵,提醒在情感陷入危機的夫婦們,如何守好法律與情感陣線。

 

外遇兩敗俱傷 法律的救濟有什麼?

當婚姻出現背叛,除了眼淚、心碎,法律能提供什麼救濟?律師蘇家宏指出,許多人在發現配偶外遇時,第一個念頭往往是「可以告什麼?」、「能拿到多少賠償?」,卻因不熟悉法律,錯失了保障自身權益的黃金時機。

 

蘇家宏舉例指出,曾有一則新聞,丈夫發現妻子在公開網路社團與第三者互動親密,憤而提告,法院最終判第三者賠償30萬元。對比另一個舊聞,在「通姦罪」尚未除罪化的年代,一名丈夫與第三者不僅有私生子,更租屋同住,法院判賠80萬元。

對照兩個案例獲賠金額,蘇家宏說,常讓許多人感到困惑:為何看似情節較輕的案例能獲賠,而更嚴重的背叛,賠償金額似乎也未如預期?這正凸顯了若不理解法院的判決邏輯,當事人很容易陷入「不知如何主張權利」或「對結果感到失落」的遺憾。

 

專家解說痛點──賠償標準在哪裡?

一般人的迷思在於,認為「外遇就該天價賠償」,或誤以為「通姦除罪化等於外遇不用負責」。蘇家宏說明,民事求償的關鍵在於「侵害程度」,而非單純的情感報復。

 

蘇家宏強調,法院判斷「侵害配偶權」的賠償金額,並無固定公式,而是綜合評估以下關鍵因素:

  • 行為嚴重性: 「有無性行為」是重要分水嶺。有性行為的「通姦」情節,通常判賠較高(約20~50萬元);而無性行為但逾越分際的「舉止外遇」(如鹹濕對話、親密出遊),金額則相對較低。然而,若情節持續時間長、公開羞辱配偶,即便無直接性行為證據,仍可能判處高額賠償。

 

  • 侵害持續時間: 外遇關係是短期出軌還是長期維持,會直接影響賠償數額。

 

  • 當事人經濟狀況: 加害人(外遇者及第三者)的財力與社會地位是考量重點之一。例如年薪400萬的第三者,其賠償能力自然會被納入評估。

 

  • 對元配造成的實際損害: 是否導致配偶精神崩潰、家庭破裂等具體事證。

 

發現配偶「外遇中」第一時間要做什麼?專家溫馨提醒和小叮嚀

面對配偶外遇,與其沉浸在憤怒中,更應理智地運用法律工具保護自己。蘇家宏律師提出以下幾點關鍵提醒:

  1. 除罪化≠免責,民事求償門檻更低: 通姦雖已除罪化,但改以民事「侵害配偶權」求償,反而因不需「抓姦在床」的嚴格證據,讓元配更容易主張權利。任何曖昧訊息、牽手擁抱等逾越友誼的行為,都可能構成求償基礎。

  2. 證據是王道,蒐集重於猜疑: 發現異狀時,應有技巧地蒐集證據,如通訊記錄、照片、行蹤紀錄等,這些都是未來談判或訴訟的關鍵籌碼。

  3. 談判先行,訴訟在後: 高額賠償常來自於「和解」。在提告前,可先以掌握的事證與對方協商,簽署具法律效力的和解書,此法通常比冗長訴訟更能快速獲得補償。

  4. 牢記時效,避免權利睡著: 侵害配偶權的請求時效為「知悉後2年內」,最長不得超過「行為發生後10年」。離婚後仍可對婚姻存續期間的侵害行為求償,但務必把握時效。

  5. 目的是讓自己過得更好: 採取法律行動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維護自身尊嚴與權益,爭取應有的補償。過程固然艱辛,但要記住,讓自己從創傷中走出來、過得更好,才是對背叛最有力的回應。

 

蘇家宏提醒,法律是保護自己的底線,而非折磨對方的工具。在了解遊戲規則後,才能在情感風暴中,做出最冷靜、最有利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