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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報導文章

《健康2.0-蘇家宏律師、周依潔律師》不讓不孝子繼承財產?預立遺囑還不夠 專家提醒:還要加「這一步」

想要自主處理遺產給真心在乎自己的人,想要擋住不孝兒子繼承,法律上做得到嗎?專家表示,預立遺囑可以做到,但如果沒有再加一個步驟,兒子即使拿不到財產,孫子也會有份。為什麼?

 

蘇家宏律師:從案例中學經驗

案例一:不孝子喪失繼承權

張爺爺的長子經常對母親施暴,經法院判決「喪失繼承權」。張爺爺過世後,長子的子女能否繼承?

 

案例二:債務問題拋棄繼承

李奶奶的兒子因積欠巨額債務,為避免遺產遭債權人追討,選擇「拋棄繼承」。孫子還能分到財產嗎?

 

案例三:預先規劃遺產分配

王爺爺希望直接將部分財產留給孫子,跳過兒子,該如何確保心願達成?

 

法律界定與攻防策略

蘇家宏指出,當兒子因重大不孝行為被「喪失繼承權」時,法律認為孫子無辜,因此給予代位繼承權利;但如果是兒子表明自願「拋棄繼承」,孫子就完全無法繼承了。周依潔律師補充,若拋棄是全面性的放棄,就會連帶影響子女的代位權利。

 

喪失繼承權(可代位情況):

  • 法律性質:因法定事由(如虐待、重大侮辱)被剝奪資格。

  • 代位效果:孫子可承接原應屬於父親的應繼分。

 

拋棄繼承(不可代位情況):

  • 法律性質:自主放棄繼承權利。

  • 法律效果:一主張拋棄就「什麼都沒有了」。

 

當事人攻防重點

證明喪失繼承權事由

  • 需有法院判決或明確證據。

  • 如家暴紀錄、不堪同居虐待證明。

 

拋棄繼承的不可逆性

  • 一旦向法院聲請拋棄,無法撤回。

拋棄前務必三思,一決定是完全不可逆的。

 

專家建議:當握眉角與避免雷區

蘇家宏說,代位繼承的適用時機,只有當直系血親卑親屬「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時,才會發生。首先預先規劃遺囑最重要,因為「與其事後爭議,不如生前立好遺囑。用遺囑或遺贈直接指定孫子為受益人,最能確保心意達成。」其次是要了解拋棄繼承的連鎖效應,因為很多人不知道,拋棄繼承會影響下一代權益。「如果只是因為債務問題,可考慮限定繼承即可。」

 

警示雷區要留意

❌ 雷區一:輕率拋棄繼承

周依潔提醒,千萬不要因為怕麻煩就隨便拋棄繼承。一旦拋棄,不僅自己失去資格,連子女的代位權也一併喪失。(除非親等近之子女全部拋棄繼承權,才會由次親等之孫子女繼承)

 

❌ 雷區二:誤解法律效果

很多人以為「喪失繼承權」和「拋棄繼承」效果一樣,這是嚴重誤解!周依潔說,前者可代位,後者就完全不行,意義並不相同。

 

❌ 雷區三:忽略遺囑規劃

如果希望孫子直接取得財產,跳過兒子輩,周依潔建議,遺囑是最佳工具。單純期待代位繼承,變數太多。

 

律師真心話:實用建議

1.事前規劃勝於事後補救

及早立遺囑,明確指定分配方式。蘇家宏強調,遺囑是實現遺願最有效的法律工具。

 

2.釐清不同法律效果

周依潔指出,喪失繼承權 ≠ 拋棄繼承。要了解兩者差異,才能做出正確決定。

 

3.考慮遺贈的彈性運用

可直接將特定財產遺贈給孫子,不受代位繼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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