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病或最後幾天才移轉財產給子女
實際上,過世前2年內贈與會計入遺產稅,而且逃漏稅還會連補帶罰。
2.以為過世立刻提領現金可以節省稅賦
實際上,過世當時的餘額就是遺產,之後提領不影響遺產數字,而且還有刑事偽造文書問題(因為過世後不能提領款項)。
3.賣房產換現金後繼承,課稅金額變大了
實際上,不動產以公告價計稅,但不動產通常是以市價出售,所得現金如果全部納入遺產稅,比起公告價高!
4.不做任何規劃,過世後再說
實際上,節稅是在生前規劃的。
5.用人頭持有資產
實際上,人頭持有資產或借名登記,仍屬於遺產,要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