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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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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音電台 生活法律一點通-蘇家宏律師】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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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前屋主被鄰居告上法院!他買了才知道 老手教1招解決

有位網友近期購入一間華廈,沒想到事後才知道前屋主因隔音問題跟鄰居撕破臉,甚至兩度被告上法院,他也覺得仲介沒盡到告知的責任相當不老實,上網發文求助是否只能自認倒楣?文章引起網友們熱烈討論,許多人提醒,仲介賣房一定會隱惡揚善,所以買房前一定要打聽屋況或使用狀況,才能避免類似狀況發生。

 

問題討論:

1️⃣ 本案中,買賣已確定才發現前任屋主因這房子之前與鄰居有法律糾紛,且房子隔音問題至今並未解決,新任屋主不知是否又會被找麻煩,他該怎麼辦?

2️⃣ 如前任屋主和鄰居之間的訴訟尚在進行中 ,房子是否不能買賣?

3️⃣ 遇到仲介不老實告知,又已完成房子買賣,新任屋主是否可主張買賣契約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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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前夫外遇離婚後從來沒付贍養費!5年後她反過來提告,最後結局讓萬名網友直呼超心痛

五年前,前夫外遇,希望她可以放他走。她沒有任何要求,只有在離婚協議書上註明「監護權歸女方,扶養費依男方經濟能力而定。」而五年後的現在是因為孩子得了癌症,龐大的醫藥費,以及有限的照顧能力,已經讓她焦頭爛額,她只能向孩子的爸爸求助,但這是一份很糟糕的離婚協議書,因為所謂的「依經濟能力而定」,就是男方可以主張沒能力,所以什麼都不用給。前夫和前婆婆曾來看,但後來不讀不回,最終孩子走了。

 

問題討論:

1️⃣ 本案如此簽訂離婚協議書的註明「監護權歸女方,扶養費依男方經濟能力而定。」是否不清不楚?爾後要再索討扶養費於法有據嗎?

2️⃣ 是否可以由孩子爭取父親的扶養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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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前妻狂傳恐嚇簡訊 妻提告…夫卻揭前妻是「大恩人」

高雄郭姓男子和蘇姓前妻離婚後不久就與呂姓女子再婚,前妻蘇女不服,多次傳訊給郭男,佯稱要郭「我絕對讓你抱憾終身」,現任妻子呂女知道後,對前妻蘇女提告恐嚇,高雄地院審理時,郭男傾吐心聲,稱他入獄6年間前妻蘇女默默付出,幫他扛百萬欠債還接濟他,「我虧欠她太多,怎會去告一個恩人?」,法官最後認為蘇女沒有造成郭男畏懼,判前妻蘇女無罪。

 

問題討論:

1️⃣ 本案地院審理時,郭男出庭表示自己並未提告,且表示不知道原來配偶可以代替另一方提告,請教蘇律師,配偶可以代替另一方提告嗎?

2️⃣ 前妻因前夫離婚不久後就新婚,前妻覺得自己多年付出不值得,她用恐嚇或情緒勒索等方式來相逼確屬不妥,蘇律師會給這名前妻的建議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