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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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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音電台 生活法律一點通-蘇家宏律師】跟蹤犯法了知道嗎?跟騷法現行犯逮捕移送

 
【案例】台南男子尾隨女子返家 依跟騷法現行犯逮捕移送
吳姓男子因工作關係,認識A女,並展開追求,A女雖明白拒絕,但吳男仍不死心,5日晚吳男尾隨A女從公司返回住處, A女心生畏怖,至派出所提出跟蹤騷擾告訴及性騷擾告訴;台南市警局第四分局調查後,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等罪移送,這也是安平地區,首件跟騷法移送案件。擔材料公司外包商的吳男(81年次),因工作關係,認識在材料公司上班的A女(84年次),由於吳男傾慕A女,從2年前即持續展開追求,雖A女明白表示拒絕,吳男仍多次尾隨跟蹤並邀約,甚而有一次對A女襲胸。5日晚間,吳男尾隨A女從公司返回住處,令其心生畏怖,因而至派出所提出跟蹤騷擾告訴及性騷擾告訴。
 
問題討論:
1️⃣ 以往碰到騷擾行為,多半只能用性騷擾防治法跟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如今有跟蹤騷擾防制法專法可管,過去法規有哪些不足之處?而又與過往有何不同?
2️⃣ 《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跟騷法是什麼?哪些行為屬於跟騷?
3️⃣ 追求對象或提出約會犯法嗎?
4️⃣ 家人或前男/女友是否也在限制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