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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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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音電台 生活法律一點通-蘇家宏律師】勞工虛累累 勞資糾紛探討

【案例一】:某區公所小編過勞死 父遞狀申請國賠
  新北市某區公所有一名陳姓小編,月薪只有三萬元,但卻長期超時工作,最多一個禮拜加班到一百小時,最後在去年八月因心臟疾病惡化,過勞猝死。如今陳姓男子的爸爸跟立委一起到兒子任職的區公所遞狀申請國賠,也呼籲能夠趕快制定相關法規,不要再有同樣的憾事出現。
【案例二】:通勤發生車禍是否為職災?
  勞工陳先生在某日上班的時間,按照平常上班路線騎乘機車行經某路口,竟然意外遭小客車撞擊發生交通事故,不僅需要接受住院治療,後續還因為需要復健、治療而不能工作,暫時無法重回工作崗位。陳先生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也就是實務常說的「通勤災害」,他可以主張勞基法第59條的職災嗎?他可以跟雇主主張什麼權益呢?遇到這樣的勞資糾紛案例該怎麼處理?
 
問題討論:
1️⃣ 勞工的過勞死如何認定?是企業主的責任嗎?
2️⃣ 本案中爸爸到兒子任職的區公所遞狀申請國賠,是因他兒子擔任公職嗎?本案國賠是否可成立?
3️⃣ 勞基法職災認定?
4️⃣ 通勤災害屬於職災嗎?
5️⃣ 請求職災賠償的時效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