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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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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音電台生活法律一點通-蘇家宏律師】卡債協商是什麼?

26歲的阿偉大學畢業後,找不到正職平日以打工為生,因入不敷出需要用錢時,能刷卡就刷卡,繳卡費時也是以最低費用繳納,再來就是以卡養卡,最終再也繳不出來;另一對夫婦不僅有貸款繳不出來,又想以直銷工作一夜致富,非但不按步就班的做,反而是每個月以不斷刷卡的方式買貨、買虛假的頭銜,最後也是以卡還卡,以債養債,債務像吹氣球一樣越吹越大!
他們都想申請債務協商,要求銀行降利率、拉長期數及降月付金,讓他們得以繼續償還債務,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銀行也不是慈善機構,申請債務協商,銀行也會約束債務人,在聯徵上註記,不讓債務人再去借錢,否則債務一直擴大,最後導致債務協商毀諾,這樣也會影響銀行債權的回收。
問題討論:
1️⃣ 什麼情況下,需要申請卡債協商?申請協商是否代表信用破產?
2️⃣ 透過卡債協商減輕繳款壓力,等債務清償後,聯徵註記消除,是否又可重新跟銀行往來?
3️⃣ 銀行調降的幅度很有限,主要是拉長繳款期數,借款利率不一定會降低,而且也僅限這一家銀行,其他銀行的債務問題並沒有解決,該怎麼辦?
4️⃣ 卡債超過15年也可以申請協商嗎?民法規定一般買賣契約、金錢消費借貸的債務,債權請求權的時效是15年。許多人以為卡債超過15年,或是欠銀行錢超過15年,債務就自動消失不見,是嗎?
5️⃣ 如直接宣布破產,會造成什麼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