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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刑事案件

保護自己老婆錯了嗎?論勇夫護妻案(一)-林正椈律師、彭彥勳律師

  • 林正椈律師
  • 彭彥勳律師
  • 刑事案件
  • 夫妻

新聞報導,何姓男子與已懷孕的妻子返家時,發現有竊賊躲在自家廁所,而躲在廁所的竊賊得知被發現後立刻揮拳攻擊;何姓男子表示,由於懷孕八個月的妻子就在身旁,擔心竊賊會對妻子不利,為了保護孕妻,因此將闖空門的小偷壓制在地,在情急之下緊扣其頸部並報案,最後竊賊卻在警方抵達時已陷入昏迷,送醫不治,士林地方法院判處何男過失致死罪成立,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案經上訴至高等法院改判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確定。很多人看到這則新聞冒出來的第一個疑惑會是,為什麼會這樣呢?難道保護自己老婆也錯了嗎?

 

首先,本件最大的爭執點在於,何男將闖空門的小偷壓制在地扣其頸部這樣的行為是為了要保護自己懷孕八個月的妻子,而且是竊賊闖空門在前,為什麼何男不能主張其行為符合正當防衛而無罪(不罰)呢?

 

這個案件涉及的法律概念及爭點很多,本篇文章會先說明正當防衛的概念,我們從刑法第23條:「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的規定可以知道,要主張正當防衛,要符合現在性、必要性、相當性的要件才能主張正當防衛,也就是說,除了要面對現在不法侵害外,反擊的手段是要可以排除侵害及符合最小侵害原則(也就是說反擊的時候,如果有多個手段都可以反擊成功,要選擇對對方損害最小的手段)。

 

以上,本文先行解析正當防衛成立之要件,後續會再就前述勇夫護妻案中法院判決的爭點及各式法律見解一一說明清楚,讓大家知道為甚麼在這樣的狀況下,法院最後還是判決何男不能主張正當防衛而無罪(不罰),須負起過失致死罪的責任!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