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律專區 回上頁
2025-06-15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先生過世,太太不能領他的存款?! -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財富傳承
  • 遺囑
  • 自書遺囑
  • 侵占
  • 詐欺
先生過世,太太不能領他的存款?!

「先生過世了,也沒有小孩。我用他的提款卡去領錢,應該沒問題吧?」

很多人以為夫妻之間最親密,配偶過世後,錢和房子自然就是自己的,想領就領、想處理就處理。但卻不知道自己可能踩進了陷阱之中。

法律上,人的權利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人一旦過世,塵歸塵土歸土,這個名字和所有的權利義務「自動停止」。留在世上的人,不論你有沒有他的密碼、有沒有他的卡片、他平時再怎麼信任你,法律上,你都不能以他的名義行事。

1. 很多人忽略的盲點:
即使沒有小孩,配偶也不一定是唯一繼承人。法律上若亡者還有父母、兄弟姊妹在世,配偶必須與他們共同繼承。

如果沒有經過全體繼承人同意,即使夫妻互信、彼此知曉密碼,過世後私下領錢,仍可能構成偽造文書、詐欺銀行及侵占遺產等法律責任,因為私下行為影響其他繼承人的權益,可能吃上官司。

2. 實務上的合法做法:
人過世後,他的帳戶及名下資產在完成相關程序之前,不應動用或處分。

依照法律標準的作法,要先完稅後,持國稅局的完稅(或免稅)證明書,在全體繼承人同意下,才可以動用過世人的錢。

銀行作業便民程序上,在於一定金額以下的提款(有部分銀行以20萬元以下存款),不需要國稅局的完稅(或免稅)證明書,只要經過「全體繼承人」同意就可以提領,以符合實際需要。至於也有金融機構在3萬元以下的金額,同意單一繼承人可以聲請提領,但必須要檢具全體繼承人同意的切結。

3. 遺產不會自動歸國庫
除非繼承人全數拋棄繼承,或無人繼承,遺產才可能歸國庫。只要著手進行合法繼承程序進行,遺產不會自動被銀行或國家沒收。

4. 真正避免麻煩的方法,是生前做好安排:
(1)立好遺囑,清楚指定財產分配,並指派遺囑執行人。
(2)善用保險工具,預留現金稅源與生活緊急預備金。
(3)提前安排貸款償還、生活費與喪葬費,讓摯愛家人在最困難的時刻,仍能無後顧之憂。

早點做好安排,讓愛的人不會因爲「缺錢」而甘冒法律上的風險,做危險的提領。

5.法律就像家的鋼筋水泥,讓家穩固安全。
愛與準備,才是真正守護家的溫暖。

提前安排,是因為我們永遠不知道哪一天是生命的最後一天?希望家人在最困難時刻,不用再承擔額外煩惱。

法律讓愛有了秩序,讓家在風雨裡也能站得穩、走得遠。

—— 蘇家宏律師 ❤️

【陽光暖男 蘇家宏律師】

先生過世,太太不能領他的存款?!

章節
00:00 到底為什麼過世者的存款不能領?
00:34 特別是頂客族會有的迷思
01:36 真的完全不能領嗎?會不會充公?要怎麼領?
03:34 法律不是要刁難你 小編Q&A
05:06 問題一|生前寫的委託書或授權書過世後可以領款嗎?
05:35 問題二|授權書需要經過公證嗎?
05:46 問題三|口頭授權可以嗎?
06:34 問題四|授權書怎麼樣算成立?
06:55 問題五|能不能用遺囑來特許家人領錢?
07:31 問題六|指定遺囑執行人是不是個好方法?
07:54 問題七|過世後錢留在戶頭裡繼續扣水電費可以嗎?
08:26 問題八|如果完稅後有繼承人不同意取款或擺爛不處理?
08:48 問題九|如果繼承人只有配偶跟未成年子女,配偶是不是就可以領那些錢?
09:17 問題十|喪葬費應該怎麼處理或是安排?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