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3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從小缺席的父母,老了卻要我養?- 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財富傳承
- 遺囑
從小缺席的父母,老了卻要我養?
一個從小沒見過幾次面、甚至早已拋家棄子的「陌生人」,在數十年後突然以「父母」的名義出現,要求你支付醫藥費、生活費,要你扶養他。
我一定要扶養他嗎?
1.他要真的沒有錢
扶養義務不是對方說了算,被扶養的一方要真的不能維持生活,名下已經沒有財產、無法養活自己了,他才有被扶養的資格。如果他還有房產、存款或退休金,他就必須先用自己的財產養活自己,不能要求子女付錢。
2.你要真的有能力
你必須要有扶養他的能力,如果你自己的生活都很艱難,連養活自己都有問題,法律不會強制你為了扶養父母而犧牲生存權。
3.未盡扶養義務,或是曾有重大虐待侮辱、遺棄也都會被考慮
即便他真的需要被扶養,你也具有扶養他的能力,但是果父母在你未成年時,無正當理由完全未盡扶養義務,或是曾有重大虐待、遺棄等事實,你可以向法院請求「減輕」甚至「免除」扶養義務。
4.如果你仍然需要扶養他,那是你的「能耐」
走完法律程序,如果你被認定「有能力」扶養他,那代表你是一個有能耐的人、你沒有走偏, 反而靠著自己的努力站穩腳步,甚至擁有了足以幫助他人的能力,這證明了你比當年的他更強大,你是一個滿有恩典與祝福的人。
我自己處理過的很多案件中,父母離婚後,小孩只跟其中一方生活,有時候不完全是小時候聽到的那樣,有時候父母一方可能隱瞞了另一方其實持續提供經濟援助的真相,或有時因為父母離婚時鬧得很不愉快,一方可能刻意阻擋另一方探視,或者離開的那一方覺得愧疚而不敢接近,那些不聞不問的背後,也許藏著大人的軟弱與無奈。
但如果我們已經長大、有能力了,試著用「上帝」的高度去回看當年的事,或許你會發現,那些誤會其實可以放下。
真正平安的人生,
不是否認過去的傷,而是不讓傷決定未來。
-蘇家宏律師
Ps.我拍了一部影片討論棄養孩子的父母能不能繼承過世孩子的遺產,以及相關的扶養問題,歡迎收看
【陽光暖男 蘇家宏律師】
靠這招不用養父母!爸媽沒養我,老了竟要我養+拿我遺產?韓國女團成員具荷拉遇到的繼承問題
韓國女團 KARA 成員具荷拉離世後,消失 20 年的生母竟現身爭奪一半遺產?
這起悲劇促使南韓通過「具荷拉法」,於 2026 年正式上路,禁止未盡撫養義務的父母繼承遺產 。
面對不負責任、從小棄養 的父母,台灣現行法律其實早就有「反擊絕招」。
不管是想剝奪繼承權 ,還是拒絕扶養老後的惡劣父母,只要掌握「這份文件」與「關鍵聲明」,就能捍衛你的權利與財產。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