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9
刑事案件
恆星不忘的缺席提醒:有些話,一出口就回不來- 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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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星不忘的缺席提醒:有些話,一出口就回不來
2025年7月F4世紀大合體,讓許多人相當感動。但到了年底,F3卻跟五月天阿信、周杰倫在恆星不忘 Forever Forever中合體,唯獨少了朱孝天。
朱孝天因而在粉絲群組裡大吐苦水,甚至爆料,掀起網路輿論風波,沒想到這波輿論戰衍伸出了海嘯一般的網路暴力,甚至波及到了他最無辜的家人。雖然他在聖誕節凌晨發出道歉聲明,表示是因為精神壓力巨大導致情緒失控,但傷害已經造成。
1. 不管是公眾人物或市井小民都要謹言慎行
不管是什麼人,在公開網路、私密的粉絲群組或是私訊裡面罵人,都有可能因為妨害名譽而被告,一旦符合刑法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的要件,不管你是誰,就得負上刑事責任。如果造成別人名譽受損,則需要負擔民事賠償責任。
由於刑事妨害名譽是『告訴乃論』之罪,『被害人』在知悉犯罪時起6個月內可以提告。
謹守口與舌的,就保守自己免受災難。
2. 情緒謾罵觸犯公然侮辱罪,不實指控構成誹謗罪
如果在臉書用三字經、多字經或是很難聽的髒話罵人,這種讓人不舒服的抽象謾罵,就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刑法309條)。在臉書群組裡有多數人或是不特定的人看得到,就符合法律上的「公然」要件。
而如果在臉書具體描述對方做了什麼壞事,但實際上根本沒有這回事,因此損害了他人名譽,這可能構成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10條第一項、第二項)
3. 「我懷疑」不能當作免責聲明,無法逃避法律責任
許多人以為只要在指控前加上「我懷疑」、「可能」等表達不確定字眼,就可以規避法律責任?。
原則上沒辦法因為這樣就逃脫責任,除非你有憑有據能證明你講的是真的,否則只要你的敘述讓聽的人覺得好像真有其事,就算加了懷疑兩字,依然逃不掉誹謗的責任。
當然如果以善意發表言論,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可以不受處罰。
4. 道歉很勇敢,比不道歉好
朱孝天在深夜發出道歉聲明,承認情緒失控,道歉是一個勇敢的行為。
一般說來,真誠的道歉也許可以換得對方的原諒,對方或許就不會提告追究,就算進入法律程序,也代表了你的犯後態度良好,最後結果會比完全沒道歉好很多。
5. 變得更強、提升自我價值才是王道
朋友,如果你遇到排擠或是被其他人欺負,你未來的強大自然就會突顯出對方的錯誤,與其在網路上衝動罵人,讓對方有機會動用法律提告,不如專注提升自己,創造更多可能與機會。
網路很快、輿論很猛,
但真正陪你走過人生的,
從來不是那些按讚或圍觀的人。
—蘇家宏律師
Ps.這一次朱孝天的爭議事件,我拍了一部影片,歡迎收看。
【陽光暖男 蘇家宏律師】
朱孝天網路爆料,恐觸法?
2025年7月F4世紀大合體,讓許多人相當感動。
但到了年底,F3卻跟五月天 阿信 、 周杰倫在恆星不忘 Forever Forever 中合體,唯獨少了朱孝天……
章節
00:20 朱孝天為什麼道歉?
02:08 在粉絲群組爆料算是正式檢舉嗎?
02:47 正式檢舉的流程是什麼?
03:32 在私密的粉絲群組或是私訊裡面罵人會被告嗎?
04:47 我只是說「我懷疑」,也算誹謗嗎?
05:38 謊稱政府有介入會怎麼樣?
06:24 自己或家人被肉搜,法律怎麼保護我?
07:10 道歉聲明在法律上有用嗎?
08:00 被排擠、被廠商欺負,怎麼用法律途徑處理?
09:30 如果黃牛真的很囂張,該怎麼檢舉?
10:05 結論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