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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3
報導文章

《蘋果新聞網-周依潔律師》名醫立遺囑遺產「全捐公益」 能否如願律師曝關鍵

義大醫院院長杜元坤去年底生了一場大病,暴瘦22公斤,他於11日宣布,已找律師立下遺囑,將身後財產全捐公益,不會留給子孫。但依照法律規定,可以這麼做嗎?律師周依潔在昨天直播的Video Talk中解釋,即使立遺囑要把全部遺產捐出,但繼承人仍可主張自己的「特留分」,以杜元坤來說,他的繼承人應是他的妻子和兒子,如果兩人都支持他的決定,不主張自己的特留分,那麼他將可如願將遺產全捐出,反之若妻兒中有人主張自己的特留分,那麼必須先將遺產扣除特留分,其他部分才能捐作公益。

義大醫院院長杜元坤宣布已立遺囑將遺產全捐公益,律師周依潔解析法律上可行嗎。設計畫面

律師周依潔表示,寫遺囑把遺產捐給某機構或慈善團體,這樣是沒問題的,但是否全部都可以捐出去,就要打一個問號,因為法律上規定,遺囑所寫的內容是不可以違反特留分的,所謂的特留分,就是法律規定特別留給繼承人的部分,也就是說,就算杜醫師寫遺囑,說遺產要全部捐獻,可是繼承人還是可以主張自己的特留分。

周依潔解釋,《民法》有規定繼承順序,配偶一定是法定上的繼承人,另外加上繼承第一順位是「直系血親卑親屬」,也就是子女、孫子,第二順位是「父母」,再來第三順位是「兄弟姊妹」,第四順位為「祖父母」。而在沒有寫遺囑的狀況下,法律有規定繼承人可分得的比例,這叫做應繼分,若有寫下遺囑,繼承人在沒被分到或分到較少的狀況,則可以主張自己的特留分,而特留分如何計算,則是視繼承人身分的不同,為應繼分的1/2到1/3。

周依潔舉例,假設杜醫師的繼承人是他的妻子和兒子,若他留下1億遺產,沒寫遺囑的狀況下,妻子和兒子可平均分配遺產,也就是1個人5000萬,若杜醫師寫遺囑要將遺產全捐出做公益,妻子和兒子還是可以各自主張他們的特留分,由於法律規定配偶、子女的特留分是應繼分的1/2,也就是說,他的妻兒每人可主張5000萬元的1/2,也就是2500萬元,但他們也可不主張,讓遺產如杜元坤所願,全捐作公益。
 

周依潔強調,應繼分和特留分的不同,在於若不想繼承應繼分,繼承人特別要去做一個拋棄繼承的動作,但特留分則是要主張才有,且要和跟多分到的人主張,請求特留分,若對方不給再打官司。

而杜元坤立遺囑將遺產全捐公益,周依潔說,原則上立遺囑想把遺產想給誰就給誰,也可以全送給朋友,這是所謂的遺贈,而遺囑中除了交代財產之外,也可以寫下後事要怎麼辦、寵物誰來照顧,或是分配遺產的原因等,不過最重要的是,寫完遺囑最好找好遺囑執行人,並將遺囑放在遺囑執行人那,未來過世後,遺囑才得以執行,而遺囑執行人除了可以是律師,通常也是分得最多財產的人,因為這樣繼承人才有動力希望遺囑曝光,趕緊執行。

周依潔並說,遺囑立好後,想改隨時都可以改,可以再寫一份新的,又或是把原本遺囑中的遺產處分掉,這都是可以的。

而如果想避免立遺囑後,繼承人為了爭特留分對簿公堂,周依潔說,也有人會在生前做好財產分配,但有好有壞,可能有人生前將財產贈與子女,子女卻不孝;現在也有不少人會在生前將財產做信託,不會受到特留分的限制,也可以約定管理方式,例如將5000萬信託給銀行,約定好在我生前做恣意使用,等我過世後,再把財產交給受益人,保障生前生活,過世後也能把財產交給想要給的繼承人,不過信託會有額外的花費,想要怎麼做,大家可以各自權衡。

周依潔最後解釋如何立一份有效的遺囑,她說,法律有規定5種立遺囑方式,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自己拿一張紙和筆,寫下如何分配,最後要簽名、寫下日期,這樣就有效,但有人為了避免繼承人爭執是否是被繼承人親自寫的,有的人還會找律師或公證人做見證,蓋章並附上公證書和遺囑訂在一起,證明有效;但若是不想自己寫,或是識字不多、罹病狀況,另有代筆遺囑和公證遺囑,但她建議,若不是自己寫,一定要找專業的人士協助,因為有不同的法律要件,避免立遺囑因少了某一個部分而讓遺囑無效。

律師周依潔為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是台大法律系學士、輔大財經法律系碩士,專精民事、家事、婚姻訴訟等領域,並擅長遺囑撰寫,將在節目中為讀者詳盡解說。(法庭中心/綜合報導)

原始新聞連結:蘋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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