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律專區 回上頁
2021-03-07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想要拋棄繼承留房給母親養老?毋湯,原因是這3點-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財富傳承
  • 遺產
  • 拋棄繼承

有則新聞,有一個家庭父親過世後留下土地跟幾百萬元遺產,4位孩子決定要把財產全部留給媽媽養老,所以想要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心想如此一來媽媽就可以完整取得了爸爸的遺產!?

 

孝心100分。

 

但是被專家阻止,表示子女拋棄繼承後,未來繼承人就可能是媽媽跟孫子繼承,本來5個繼承人,可能變成更多的繼承人,所需的手續更麻煩。

 

其實,媽媽跟四位子女共同簽下遺產分割協議書,就算是四位子女分得0元,媽媽拿全部,法律上也是認可的,所以不必拋棄繼承。

以下這3點因素在「孝心繼承」時要特別注意 :

1.拋棄繼承的效果就是拋棄後,遺產完全跟你無關。

你不能說,我拋棄後我的財產想要給媽媽繼承,因為你已經拋棄了你的權利,所以當然沒有給媽媽繼承的可能。

 

拋棄繼承通常是在長輩所遺留下來的負債大於資產時,才採用的策略,或因為繼承人(例如:子女)個人有巨大債務,如果繼承長輩遺產的時候,會被你(子女)債權人扣押走,才拋棄繼承。

 

想要用拋棄繼承讓其他順位的繼承人取得財產,或是有另外考量(例如直接傳承給孫輩),就要特別注意法律規定,或者詢問專家。

 

2.拋棄繼承後,如有後順位繼承人,就由其他人取得繼承。

上面新聞的案例中,如果爸爸的子女都沒有生小孩(沒有孫輩),而子女都拋棄繼承的狀況下,可能就由這個爸爸的兄弟姐妹繼承,那麼爸爸的遺產反而是落到親戚手中。

3.遺產的分配在繼承人全體同意下,不需要「平均分配」,就算其中一個人自願分配是0,遺產分割協議書仍然合法有效。用這個方法比較拋棄繼承好。

其實,繼承發生後,也可以不急著辦理分割遺產,先去辦理地繼承後,維持公同共有的狀態,同意由母親使用到百年,也不失為好的方法。

 

孝心可貴,無價!

法律策略,要想!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