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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2
民事案件

work smart 還是 work hard? (上)

  • 民事案件

1.遭公司資遣時該怎麼辦?

公司在資遣員工時,必須要符合資遣的規定!

 

舉例來說,甲在某機構工作,但這個機構的主管換人了,甲也因年資較久的關係遭到資遣,而機構給甲資遣費九萬多元,這樣是否合理呢?

 

原則上資遣費的計算,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每滿一年,公司就要支付給被資遣員工,相當一個月的平均工資資遣費,如果工作十年,資遣費就為十個月的薪資。平均工資是以最後六個月的薪資來計算,比方現在是十二月,員工在十一月底離職,就從十一月三十日往前算六個月,將這六個月的工資平均計算後,算出合理的資遣費。

 

因為勞基法是保護勞工不是保護雇主的,所以開公司的雇主要有一個體認: 任用人才其實是不容易的,因為雇主不可以無緣無故將員工開除,必須在具體指出原因,且有狀況的情況下,才可以終止勞動合約,例如: 公司要歇業、轉讓,或是虧損、業務緊縮…等。 接下來討論的是較為特殊的狀況,雇主可以不經預告就直接終止契約,甚至可以不用給予資遣費。例如:

 

1.甲冒稱自己哈佛畢業卻其實沒出過國,若要甲代表公司參與國際性的會議,造成公司虧損的機會很大;

 

2.對雇主、雇主家屬、工作勞工有重大侮辱或暴行;

 

3.故意耗損機器技術; 4.洩漏營業秘密及無正當理由曠職…等。

 

這些零零總總的規定,我們必須瞭解在法律上的明確規範,才可以同時保障雇主與員工的權益。如公司違法資遣員工,但員工不願離職的話,勞工可以選擇兩條路進行:

 

1.若雇主不讓員工上班,員工仍可表示要繼續工作,此時可向勞工局反映雇主有不當解雇問題,主張確認勞僱關係存在。

 

2.若已經是與雇主達成同意資遣的狀態時,就要討論相當的資遣費用。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