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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2
婚姻家事

養兒防老有撇步(附扶養承諾書範本)-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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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一則新聞提到母親為了栽培兩個孩子成為醫生,借錢讓孩子讀醫學院,與兩個孩子簽訂契約書,約定兩個孩子日後賺錢應該按純利60%給母親,在幾年前母親提出『履行契約』的訴訟後,其中一個兒子與母親和解,最近高等法院判另一個兒子要支付母親二千多萬元,全案可上訴,讓許多人討論,到底父母親可不可以要求子女負擔『栽培費』?父母如果都把金錢投資在子女身上,可以跟子女約定要負責奉養父母到老嗎?

 

其實法律上並沒有栽培費這樣的規定,且父母在子女未成年(20歲)以前,有照顧扶養未成年子女的責任,當然,父母親花下大量的時間與金錢栽培子女,子女在道德上一定要感謝父母親,絕不能忘掉父母的恩情,也有一句諺語: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但是在法律上的解讀,卻不能夠用『借錢還錢』的觀念來理解,父母親選擇了用高規格來扶養子女,法律並沒有規定子女要把父母親之前所花的錢還給父母親。你也許會覺得法律很奇怪,父母親應該有一些權利才是?

 

的確,父母親可以主張子女應該扶養父母,而且法律有明文規定,扶養的方式由當事人議定之,也就是父母子女可以針對父母老後要如何扶養的方式約定,所以養兒防老的第一步就是不要把錢全部給子女第二步就是可以跟子女約定扶養的方式(註1:扶養承諾書範本),每個月子女要給父母親多少錢、跟哪一個子女居住(或是住老家)、何人來照顧…,約定清楚就可以安心養老。

 

在上面這則新聞中,法院認定母親與子女所簽的契約屬於扶養費的契約,所以才判決母親勝訴,姑且不論實情是什麼,我們可以清楚知道,只要我們年滿20歲就要對自己所簽的契約負責,而且契約中的文字也非常重要,只要契約不違反法律規定就要遵守。其實在父母年老後,扶養問題不只是父母對子女的問題,更是子女間的問題,舉例來說,有四個兒子的家庭,母親老後到底由哪一個兒子負責實際照顧?輪流還是固定?生活醫療費用等由四個兒子平均?還是依照個別能力來比例負擔?如果談不清楚就會讓家族產生紛爭。

 

總之,養兒當然可以防老!基本上父母親要學會如何與子女實際相處的智慧,讓家庭的氛圍產生照顧父母是榮耀的觀念,另外更需要懂得運用財務以及法律的理論,讓父母以及孝順的子女都能得到堅強的保障,就不怕老來生活沒有依靠。

 

⬇️ 註1:扶養承諾書範本。

20180112_05094320180110扶養承諾書(su)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