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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4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在上千萬遺產面前,如何保有祖孫情?!-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財富傳承
  • 遺產
  • 借名登記

一名女高中生,因為父母親離異,她和父親相依為命,未料父親猝逝,留下541萬餘元存款、市值1342萬元的70多家上市公司股票,這名女高中生,因此成了遺產的唯一繼承人!不過,女高中生的阿嬤跳出來說,兒子的存款跟股票都是她借名登記在兒子名下的,主張孫女必須把遺產返還!

第一審判決:孫女必須交給阿嬤,上千萬元的股票;孫女可以保留銀行帳戶,約5百多萬。案件可以上訴。

 

放棄上訴,或上訴後再行協商和解條件,或許是保有祖孫情的選擇:

1. 從孫女的角度來看,不清楚有沒有借名登記,除非父親立有遺囑,否則,在法律上女兒就是父親遺產的唯一繼承人,包括所有股票以及存款,孫女取得遺產是完全合法的。

 

2. 從阿嬤主張股票與存款通通是借名登記在兒子名下,也舉出股票與存款帳戶的存摺、印鑑都在阿嬤身上,也有證人證明股票都是由阿嬤下單,所以法院把股票判給阿嬤。

 

3. 從法律來看,阿嬤或孫女都有打官司或上訴的空間,各自都有可以堅持的道理。

 

4. 細讀法院判決,似乎法官給雙方一個平衡點,讓阿嬤可以保有平常下單的股票,至於現金則留給孫女當生活費。

 

5. 就算阿嬤現在拿回了股票,未來有一天,阿嬤的人生畢業後,孫女得以透過代位繼承方式繼承原本屬於父親繼承的遺產,從這樣角度來看,孫女不上訴似乎可以接受?

 

6. 就算500多萬現金給孫女,也是代替兒子(孫女的父親)照顧她,日後需要互相聯絡照顧也將變成可能,從這樣的角度來看,不上訴似乎也可以接受?

 

千萬遺產是個不小的數目,賺得到!

祖孫情並沒有辦法標價,買不到!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