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律專區 回上頁
2022-05-30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愛他不是礙他 學學香港女星沈殿霞的遺囑信託!-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財富傳承
  • 遺產
  • 遺囑
  • 信託

如果不用工作,爸媽月給6萬元以上的零用錢?真幸福?

有網友在Dcard論壇發文,自己目前35歲,但從畢業到現在所做的工作從來沒作過滿半年,就是因為爸媽每個月都會給6-7萬零用錢,因為日子過得舒服,就不工作,當個大眾眼中”快樂的躺平族”。

 

看到這名網友自由自在的過日子,我想起了香港女星沈殿霞的智慧,她在2008年因癌症過世,留下約2.3億台幣的遺產,然而當時沈殿霞的女兒鄭欣宜才21歲,沈殿霞擔心女兒坐擁遺產,就不工作,於是早早做了「遺囑信託」,讓女兒35歲的時候,才能動用全部的遺產。

這10多年來的日子,鄭欣宜在35歲前每月領2萬港幣,約7.5萬台幣,一度入不敷出,但她沒有讓天上的媽媽失望,而是努力證明自己的能力,在演藝圈佔有一席之地。

如今,她今(5/30)日滿35歲了,相信她一定很感恩媽媽的安排,讓她在有基本的生活基礎上,逐步擁有管理財富的能力,現在領取母親所留下的全部遺產,更能夠祝福她的下一段的人生,繼續發光發熱。

 

至於,快樂的躺平族是不是能夠感受到父母親給的溫暖?

父母親每個月給的溫暖,是不是能夠讓躺平族也能夠積蓄力量,未來的人生也能夠發光發熱?

 

快樂的躺平族在父母親不在的時候,是否已經具備了管理財產的能力?

我常常看到一些案例,當父母親人生畢業的時候,子女突然拿到一大筆遺產,開始就是大手筆花錢,這樣的財產繼承,對孩子不知道是不是祝福?

除非父母親願意運用遺囑、信託或財務規劃的方式,限制子女在一定時間的權利,繼承人在法律上是可以隨意處分遺產的。如果能讓子女有一段時間能夠獨自面對柴、米、油、鹽、醬、醋、茶,或許是子女成長的契機,沈殿霞留給鄭欣宜一段自我成長的時間,就是最好的示範。也許我們可以…

 

1. 財產信託:

把部分財產交付信託,受託銀行依照指示按月匯款,律師擔任信託監察人,在一定時間後才把全部財產交給子女(受益人)。

 

2. 制定遺囑:

成立合法有效遺囑,運用遺囑執行或遺囑信託,要求遺囑執行人(律師)在一定時間內管理財產,並依照條件給予繼承人財產。

 

3. 保險金信託:

許多父母購買保險,如能事先設定好信託,就可以讓保險金依照父母的意思照顧子女,不會讓子女一次花用殆盡。

 

是不是給子女一個成長的機會,給子女有條件的照顧、有條件的花費,也許,才是給子女最”久久長長”的溫暖。

 

延伸閱讀|鉅額財富留給兒女,是『呵護』還是不幸?─沈殿霞遺愛呵護女兒蛻變成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