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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1
行政訴訟

稅法專欄-為什麼國家要課稅?-林正椈律師、施宥宏律師

  • 林正椈律師
  • 施宥宏律師
  • 行政訴訟

依照我國憲法第19條:「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就規定了每個國民都有依法納稅的義務,像是每年的五月、六月就是一般民眾最忙碌的報稅月與繳稅月了,其他像是政府課徵的房屋稅、地價稅、遺產及贈與稅等,究竟為什麼政府要課那麼多稅,而每個稅的稅額都不太一樣呢?

 

國家依法課稅的目的可以從兩個面向來看:

1. 財政目的:

當然政府為了維護公共設施,例如馬路、路燈、公園等都需要一定費用,而且政府機關內的公務人員、員工也都需要發放薪資,這些用以滿足公共預算的財政收入即是課稅最原始的功能。

 

依照這樣的目的出發,主要是依據分配正義為標準,來作為課稅價值的決定,衡量各個納稅義務人不同能力來進行課稅,例如所得稅的累進制度、娛樂稅、消費稅等,都是用所得、消費的額度來進行課稅。

 

2. 社會目的:

社會目的則是政府用來實現社會政策、經濟政策、文化政策、健康政策或職業政策等非財政考量的因素,政府為了促進民眾實施「社會上所希望的」行為可以給予租稅的減免,例如捐贈善款給慈善機構可以用來申報所得稅的扣除額、在特定區域進行設廠可以有營業稅的優惠、為了促進觀光所以會在離島設置免稅購物商店等;也可以用來引導民眾不去實施「社會上所不希望的」行為,例如對於特定進口商品課予高額關稅來保護國內產業、對於菸酒類商品課予菸酒稅等特殊稅賦。

 

所以,俗話說「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從以上兩種課稅目的,我們就可以了解到政府未必一定要用強制、直接的手段,迫使人民從事政府所希望達成的目的,也可以用稅賦的調整、減免來影響人民的行為。

 

至於,為什麼有些行為會被課予比較重的稅額,有些反而可以被賦予優惠,就是因為稅賦除了可以用來增加財政收入,更是一個可以用來引導社會大眾,從事政府所希望達成目標的手段,才會有各種不一樣的稅額、優惠或是減免,更是時常因為某些社會議題而產生稅額、稅制的調整,更是會有每個縣市制度不同的地方稅的產生,稅法還有諸多不同的規定,值得細細探究,當我們充分理解繳稅的目的與稅制,也會更有助於公民義務的落實。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