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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4
行政訴訟

違建問題知多少—違建拆除-林正椈律師

  • 林正椈律師
  • 行政訴訟

所謂的「違章建物」指的是未取得建造及使用執照的建物,我們常見的違建,像是頂樓加蓋、陽台外推、露台外推、夾層屋(樓中樓)、騎樓外推等等。儘管違建因為無建照或使用執照而無法辦理過戶登記,但違章建物本身仍具有一定的使用、經濟價值,可以進行買賣等交易,買受人取得的是「事實上處分權」,擁有對於該建物處分(出租、買賣)的權能。

 

前陣子新聞報導藝人小豬在新買的豪宅頂樓加蓋一座游泳池,因此被舉報是違建,遭建管處勒令限期拆除,可見「違章建物」最怕遇到被拆除的命運,到底違建怎樣會被拆掉呢?

違章建物既然是屬於違法存在的建物,因此都有被拆除的風險可能,但是放眼望去,為何違建還是那麼多呢!主要是因為各縣市政府管理政策的不同,而將違建區分成不同種類,進而決定違建是「即報即拆」、「列管緩拆」又或是「免拆」的命運,以下分別說明:
 

(一)、即報即拆:像是藝人小豬家的頂樓加蓋游泳池違建就是屬於這種,包括有公共安全危害的違建,以及「新」違建,都列入即報即拆。新違建的「新」的定義,取決於各縣市政府,以台北市為例,是規定民國84年之後出現的違建就是新違建。台中市則是以民國100年4月21日之後列為新違建。

 

(二)、列管緩拆:既存違建(台北市是指民國8453年間的違建)、舊有違建(台北市是指民國53年之前的違建),這兩類違建須經由主管機關到場拍照 存證,列冊管理,按照違法情節列入拆除的分期計畫,所以既存、舊有違建絕對不是就地合法,而是暫緩拆除。

 

(三)、 免拆:程序瑕疵違建,若是依法補辦執照繳稅就會成為合法建物,自然不用拆除。另外,法律例外免拆的違建,是指違法情節輕微、影響較小,像是鐵窗、碟式天線、女兒牆、庭園假山水等。

 

所以,對於違章建物,我們要有一個基本的認知,就是違法的建築物,存在隨時可能被拆除的風險,絕對沒有所謂「保證」、「永遠」不會被拆的違建。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