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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5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住在哥哥名下的房屋中,我要如何用法律保護自己?-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財富傳承
  • 信託
  • 房產

(網友提問):請問我住的房子名字登記是我哥哥,房子是長輩留下,我大嫂對我敵意很重,說我是小偷? 我哥同意我住,可是大嫂就特地跑來家裡鬧,破壞我買的家具,坐在我買的椅子上,後來請警察幫忙,我以後為什麼我不能住我家?那大嫂破壞我的東西這算什麼?難道我就真的要搬走?這是大嫂不照顧我爸,她要住自己母親那照顧自己母親,面對這樣的狀況我該如何做?

 

哥哥同意你住,在法律上你就有權利住下來,大嫂不是屋主,無權趕你走,如果有侵犯你的權利,你還可以用法律保護你自己!

 

房屋的屋主是哥哥,哥哥同意你住在房屋內,在法律上你跟哥哥用口頭成立了「使用借貸契約」,因此,你是有權住在房屋裡面的。

 

但是「使用借貸的關係」,哥哥是可以隨時取回房屋的,如果真要確保你跟父親居住的權利,建議用信託的方式,請哥哥把房屋信託,保護你們的居住權利,舉例來說:哥哥將房屋信託30年, 你跟爸爸當作受益人,由房子過戶登記的受託人管理,30年間由你跟爸爸居住、使用房屋, 30年期滿,受託人再把房子移轉到哥哥名下,這樣就有法律的保障!

 

此外,在法律上哥哥跟嫂嫂是兩個不同的人,因此嫂嫂在人情上好像可以代表哥哥,但在法律上卻不能代表哥哥說話(除非哥哥有明確的授權),所以大嫂來煩你的時候,你可以請警察,也可以申請保護令保護你,讓大嫂不能再來騷擾。

 

有人或許會想說,哥哥可能不敢去做信託,因為哥哥也不想要跟嫂嫂天天作對,這樣日子也難過。

 

這樣的想法是符合大多數人的情感,這是「下一代難為的地方」,因為上一代的情感跟下一代的情感不一樣,上一代愛的人,跟下一代的人不一樣。

 

這房屋是你的家,也是長輩留下來的,相信長輩是想要留給你跟爸爸居住,但是因為長輩沒有選擇用法律的方式規範「秩序」,是靠感情來維持,但感情是有可能會變的。

 

如果要留下來房屋給某一人使用的話,可以先規劃信託或遺囑信託,如此一來就創造了一種有法律保障的家庭秩序。

 

以上面的案例來說,如果設計好信託,哥哥擁有房子的所有權,但是妹妹擁有一定年限房子的使用權,雖然只有一間房子,仍然能夠讓家人在法律上都公平與平安!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