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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6
婚姻家事

婆媳問題嚴重,法律上自保的方法-林正椈律師

  • 林正椈律師
  • 婚姻家事
  • 扶養

一、婆媳衝突嚴重,如何保護自己?

婆媳間若經常發生家庭暴力時,例如有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威脅或其他不法侵害的行為,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且家庭暴力行為如果已涉及傷害、恐嚇、公然侮辱或誹謗、遺棄等犯罪時,另外可依照刑法論處追究刑事責任。
 

二、婆媳間是否互負扶養義務?

民法第1114條規定,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所以原則上同住的婆媳,彼此間是互負扶養義務的,但若受扶養權利者如公婆或媳婦,能自行維持生活或有謀生能力時,則他方無須扶養。若扶養義務人如公婆或媳婦自己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也是可以免除扶養義務。另外,若公婆對媳婦或媳婦對公婆,有虐待或重大侮辱,可向法院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三、婆媳衝突嚴重,是否可以訴請離婚?

(一)若婆媳間有虐待之情事,依照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4款規定,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而虐待包含身體上或精神上均屬之,法院會斟酌教育程度、社會地位及其他情事,是否已逾越夫妻通常所能忍受之程度而有侵害人格尊嚴與人身安全,及是否已危及婚姻關係之維繫認定構成離婚事由。

 

(二)倘若沒有到達前述虐待之程度,婆媳問題也是法院可以審酌夫妻間之婚姻是否已發生破綻的因素之一,只要夫妻間之破綻已達無法回復之可能,難以繼續維持婚姻,也可以依照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向法院起訴請求離婚。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