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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5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車禍的保險金到底是不是遺產?-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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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問,他的母親車禍過世,領到了:強制責任險、人壽險保險金、醫療費保險金,損害賠償金…等,由於當時爸爸叫哥哥去領,領完之後爸爸又叫哥哥轉給爸爸,這樣到底會不會有遺產稅或贈與稅?

 

這些收到的錢都要分門別類來看:

  • 強制責任險的死亡給付,受益人是爸爸及子女,不屬於遺產。
  • 人壽保險金如果指定受益人的話,依照保險法規定(除非是帶病投保,躉繳保險...或特別有逃漏稅情形),原則上是不屬於遺產。
  • 醫療費或癌症險的保險金,原則上是由本人取得,這就屬於遺產的問題。
  • 因為車禍造成死亡,賠償其他的親人的精神賠償,是屬於補償爸爸及子女的繼承痛苦,所以不屬於產遺產。

如果當時為求方便由哥哥取得大部分的金額,日後要轉給父親,是否會被國稅局認定有贈與稅的問題?

只要能夠明確舉證,依照個別不同的性質作說明,不至於會被認定為贈與。

律師建議,該由誰領就誰領,盡量不要代領,因為代理領取金錢之後再移轉大筆的金額,由於是二親等親屬間金錢的移轉超過244萬元以上(遺產及贈與稅法22條: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44萬元。98年1月23日至110年12月31日為220萬元),都容易被國稅局查核,發函要你解釋移轉資金的原因,挺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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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