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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5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夫妻之一方死亡時,如何分配遺產?-林正椈律師

  • 林正椈律師
  • 財富傳承
  • 遺產
  • 夫妻

小芳和先生阿偉原本和兩個孩子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沒想到阿偉在Covid-19疫情中不幸染疫過世,讓小芳和兩個孩子悲痛不已,在阿偉沒有寫遺囑,也沒有與小芳特別約定夫妻財產制的情況下,小芳和兩個孩子依法如何分配阿偉的遺產呢?

 

以阿偉過世那天小芳和阿偉剩餘的婚後財產做比較,分成下列兩種情形說明:

 

一、小芳之婚後剩餘財產少於阿偉:

小芳依民法第1030條之1可以向阿偉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請求先取得兩人婚後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金額,剩下的遺產再由小芳與兩個孩子均分各分得1/3。

 

舉例:小芳的婚後剩餘財產是120萬,阿偉婚後的剩餘財產是570萬(阿偉沒有其他婚前財產或無償取得之財產),則小芳得先向阿偉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差額為225萬元(計算式:(570-120)/2=225)。至於阿偉剩下的345萬(計算式:570-225=345)就屬於繼承人可分配之遺產,由小芳和兩個孩子依照法定應繼分比例均分,每人可分得115萬元(計算式:345/3=115)。所以阿偉留下的570萬資產,最後會由小芳取得340萬(計算式:225+115=340),兩個孩子各分得115萬。

 

另外要注意的是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必須要在阿偉過世後兩年內行使,否則其他繼承人也就是兩個孩子有權利拒絕給付。

 

二、小芳之婚後剩餘財產大於阿偉:

若小芳的婚後剩餘財產大於阿偉,依法已經過世的阿偉是不能向小芳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又因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一身專屬權,不能讓與或繼承,所以阿偉的繼承人也不能向小芳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此時阿偉的遺產就直接由三人依法定應繼分比例均分。例如阿偉的遺產為570萬,由小芳和兩個孩子平均分得,每人各取得190萬元(計算式:570/3=190)。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