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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2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繼承少做這些步驟 後代子孫吵鬧不休-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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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代的情上一代最知道,後代幸福平安的兩大關鍵。

 

近日新聞爆出『湯姆熊』創辦人之一張和義過世後,遺孀向張和義(表哥)的表妹要求搬出大安區的公寓房屋,表妹表示她所住的公寓是由她的媽媽跟表哥的媽媽合資購買的,但登記表哥媽媽名下,法院一審判表妹敗訴,目前上訴中…。

 

到底那間公寓是何人出資買的?表妹是否有權住在那間公寓?彼此間的法律關係是什麼?靜待司法的結果,並不是我要討論的重點。

 

但我看到很多類似緣起上一代,但是下一代對簿公堂的案例:

 

像老李跟他的弟弟感情很好,在60年前,老李做生意賺了一些錢,買了一塊地給弟弟耕種與使用,(總價2萬5,老李出了2萬,他弟弟出了5000元),登記在老李名下,之後老李生意有成,也一再跟弟弟口頭說這塊土地未來就給弟弟小孩用。

 

老李跟弟弟早已不在。

 

在那個年代,老李沒有交代隻字片語給子女,但因為子女對於叔叔仍有情分,對於叔叔以及堂兄弟在使用土地沒有意見。

 

傳承到第三代(老李的孫子),對於上一代或上上代的故事完全不清楚,但發現『土地登記』是自己但是『土地被親戚使用』,要解決就只能憑藉著子孫所理解的法律,只能起訴要求返還土地,法院只能看證據判斷…。

 

上一代之間彼此的情感濃厚,不論是共同投資做生意,共同買房,共有土地,借錢,無償借房子給親戚住…,都是『一句話』說了算。

 

然而隨著時間經過,到底當時是什麼狀況?

 

只有上一代才知道。

 

上一代的情分,其實可以寫下協議書,就像故事中的老李,如果把無償給弟弟使用土地的事情,清楚寫在協議書中,也載明弟弟有出錢…等等,雙方白紙黑字簽名,這樣的協議書就是創造了一個秩序,讓雙方都有所憑據,情分才能夠繼續。

 

當然,如果老李希望這塊土地就是要給弟弟一家,何不寫下遺囑,讓這塊土地就移轉給弟弟,一切清楚乾淨,平安無憂,兄弟之情也到了極遠之處。

 

我們的情,要靠『協議書』、『遺囑』加深感情的濃度與深度。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