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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4
婚姻家事

懷疑外遇,偷拍另一半手機、電腦對話紀錄可以嗎?-林正椈律師、施宥宏律師

  • 林正椈律師
  • 施宥宏律師
  • 婚姻家事
  • 夫妻

在諸多新聞上,我們時常看到老婆因為懷疑老公外遇,「不經意」或「刻意」的輸入密碼,甚至破解密碼登入老公的手機、電腦,而發現老公外遇的小祕密,就直接拿出手機來翻拍外遇的對話紀錄或照片,然後拿這些當作呈堂的證據,這樣子做法真的是法律允許的嗎?

其實,按照刑法中妨害電腦使用罪妨害秘密罪等規定,未經他人同意,都是不能隨便的輸入或破解密碼進入他人的電腦、手機,或是翻拍、截圖來竊錄他人間非公開的對話,這些行為都已經達到侵犯他人隱私權之程度,涉及刑事責任,最高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社會一般的通念下,我們都會認為偷拍他人裙底、裸照才是屬於侵犯他人隱私的犯罪行為,然而,當大家在抓姦、抓外遇的時候,卻總是把這些侵犯另一半隱私的行為自行「除罪化」,且將這些竊錄得到的證據「合理化」,往往疏忽沒有注意到這些侵犯另一半隱私權的行為同樣是違法的。

 

在現階段,通姦罪經過大法官的釋憲,已經不再會有刑事責任的狀況下,若是另一半有外遇的情形,也只能提出民事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請求,所以在蒐證的同時,一定要小心,千萬不要讓自己為了民事賠償,反而因此陷入刑事責任的追訴。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