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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0
民事案件

「無薪假」非無薪!各項基本保障不可少!

  • 民事案件

新冠肺炎疫情重創企業,雇主為求生存與勞工達成3個月無薪假的協議。而對於同意放無薪假的勞工,無薪假期間真的完全沒薪水?勞工面對無薪假又該如何生活?勞工在無薪假期間還有什麼保障呢?

 

其實,勞工在「無薪假」期間並非完全沒有薪水,「無薪假」也並非法律上的正式用語,只是一般的口語俗稱。因此,政府近日也特別聲明,俗稱的「無薪假」應正名為「減班休息,以強調並提醒勞雇雙方,「無薪假」期間並非完全沒有薪水,雇主依法最少仍須給予勞工現行最低基本工資(目前是月薪新臺幣2萬3,800元),並可依該薪資與勞工的日薪來計算勞工應到班、可減班的日數。

 

而除了薪資仍有基本的保障,關於勞保、健保、勞退金、資遣費、另行兼職、政府補助等,也有相關的配套規定,可見以下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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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可知,勞工雖因疫情減班休息,收入也減少,但在此特殊期間,也允許勞工可另行兼職,善用休息期間另覓機會以增加收入。此外,政府也提供「安心就業計畫」的補助,盡力補貼勞工減少的薪資差額,期盼將勞工朋友的損失減至最低,讓大家可以一起度過難關!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