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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4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代筆遺囑範例 II-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林正椈律師
  • 周依潔律師
  • 施宥宏律師
  • 代筆遺囑

代筆遺囑

立遺囑人 ○○○ (民國○年○月○日生,身分證字號(A123456789),茲指定林正椈律師、周依潔律師、施宥宏律師為見證人,由周依潔律師代本人書寫,分配遺產如下:

 一、指定蘇家宏律師(身分證字號○○○○○○○○○○)為本人之遺囑執行人。

 二、本人名下位於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5F之1之房屋及其座落之土地由本人之丈夫OOO繼承。

 三、本人其餘遺產,由長女○○○繼承三分之二,次女○○○繼承三分之一。

上述遺囑內容由本人口述,並由見證人兼代筆人周依潔律師筆記、宣讀、講解後,經本人認可無誤。


立遺囑人: ○○○(註:親筆簽名)

見證人兼代筆人:周依潔律師(註:親筆簽名)
見證人:林正椈律師(註:親筆簽名)
見證人:施宥宏律師(註:親筆簽名)
中 華 民 國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以上代筆遺囑內容範例僅供參考用,須依當事人自身狀況衡量調整,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個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