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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6
婚姻家事

在中國出生的臺灣人子女,取得我國的身份證困難嗎?

  • 周依潔律師
  • 婚姻家事

阿明被公司派往中國的工廠任職多年,在異鄉發展的寂寞,讓他和中國籍的同事莉莉相戀,進而結婚,並生下活潑可愛的小明。近來,公司因阿明長期表現良好,準備將阿明高升回總公司當主管,阿明就想帶著莉莉和小明全家一起回臺生活,但卻聽說小明不是在臺灣出生,要取得我國的身份證很麻煩,讓阿明好生煩惱,真的是這樣嗎?

 

一般國人在國內所生之子女,會在寶寶出生後60天內直接辦理出生登記,即俗稱之報戶口,手續和所需文件均相當簡便,但有時國人是與外籍配偶結婚,且是在國外生育子女,當要回臺入籍時,因為多了入境的階段,也多了一些文件上的驗證,就容易讓人覺得手續繁雜。尤其,如果配偶是中國籍人士,又需要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條例)的特殊規定,彷彿有重重關卡要過。

 

不過,其實問題並沒有想像中的難解,就像案例中的小明,因為其生父阿明是我國國民,當阿明為他的未成年子女申請入籍也成為我國國民時,實際上比外籍配偶莉莉,或其他外籍成年人士都要容易許多。這裡可分成兩種情況:

 

一、申請時,小明還未滿12歲:小明可以依照兩岸條例第16條第2項第1款之規定,直接申請「定居」,然後憑著內政部移民署發給的定居證,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即可,而且不用經過等待期間,相當簡單。

 

二、申請時,小明已滿12歲,但未滿20歲:依照兩岸條例第17條第4、5項之規定,小明需要先申請「長期居留」,然後連續兩年,每年至少居住183日(即需要有半年以上的時間居住在國內),再申請「定居」,進而辦理戶籍登記。其實只比第一種情形多了兩個半年的等待期間而已。

 

而且,像小明這類臺灣人的親生子女,不論是申請定居或長期居留,都沒有名額的限制,一點都不困難,阿明可以放心地帶小明回來了!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