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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0
刑事案件

小孩闖禍,父母要連帶負責嗎?-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刑事案件

老楊的兒子老是闖禍,剛滿十八歲就吵著買機車,沒想到常常接紅單不說,這次居然還撞到人,當老楊罵他,兒子還自以為是的說:「我已經滿十八歲了!是大人不是小孩子了,好漢做事好漢當,不用你管….」面對闖禍連連的寶貝兒子,老楊真是傷透腦筋。到底法律上的「成人」怎麼界定呢?小孩闖禍,父母要連帶負責嗎?

 

聽到小孩裝大人樣頂嘴,以為好漢做事一人當,相信父母一定既生氣又無奈吧!滿十八歲的年輕朋友,總覺得拿到駕照後,已經是成年人了,可以隨心所欲地做任何事情,不喜歡父母親管教,但是父母親該不該管教呢?就要看年輕朋友在法律上能不能「獨自負責」來判斷:

 

滿十八歲要負完全的刑事責任】

騎車撞傷人需要負兩種責任:一種是刑事過失傷害的責任,滿十八歲就要獨自負擔刑事責任,因為滿十八歲的人對於像:殺人、傷害別人、偷竊等這些嚴重的錯誤,他們對於不能做這些違法行為的概念是可以理解的,要對這些嚴重的犯罪行為負責,如果要坐牢也是自己要面對,父母親不必替他坐牢。

 

【滿二十歲才是成年人,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權利要負賠償責任時,父母親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另一種是屬於民事賠償責任:由於撞傷別人因此產生的醫藥費、精神賠償等等,是要彌補被害人的損失,除了騎車的人自己要負責以外,由於我國民法規定滿二十歲的人才算成年,還未成年的人,父母親都有監督照顧的義務,所以未成年人騎車撞傷人所要負擔的民事賠償責任,除了自己要賠償以外,父母親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父母親要盡監督保護教育子女的責任,才可以避免賠償的發生】

從法律賠償的角度來看,未成年人所犯的錯誤,如果發生了民事賠償的責任,父母親是不能置身事外的,因此,未滿二十歲的人所做的事都跟父母有關,要聽父母親的勸戒,另一方面,父母親也不能怠忽責任,如果父母親盡到完全的監督保護責任,仍然發生損害的情形,才可以主張免除連帶責任。

 

了解了法律上對於「成人」的界定,不論是身為父母親或是身為子女,你們不但是一家人,因為法律上的連帶賠償責任,彼此更是生命共同體。認識了連帶賠償責任,才不會誤以為不會拖累家人而做事莽撞,造成遺憾喔!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