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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6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繼承保險應如何處理?-林正椈律師

  • 林正椈律師
  • 財富傳承
  • 遺產
  • 保險

在阿智的爸爸過世後幾年,阿智的媽媽也生病過世,阿智跟妹妹在整理媽媽遺物時,發現媽媽還有一些保險,有些是媽媽為自己投保的保險,有些則是媽媽幫自己跟妹妹投保的。阿智覺得很困惑,不確定這些保險是否算是媽媽的遺產,當初申報遺產稅也沒有特別注意,於是前來諮詢律師應該如何處理。

 

在阿智媽媽過世後,阿智與妹妹共同繼承到的內容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阿智媽媽要保人的地位,繼承後,阿智與妹妹可以約定由其中一個人作為要保人,辦理變更要保人。例如原先阿智媽媽幫阿智與妹妹投保的保險,在阿智與妹妹繼承要保人地位後,可以約定阿智作為被保險人的保險,由阿智擔任要保人,妹妹作為被保險人的保險,由妹妹擔任要保人。

 

第二種是依據阿智媽媽幫「自己」以及「阿智、妹妹」投保的保險,所產生的保險金或保單價值準備金

1. 在阿智媽媽為自己投保的保險,因為阿智媽媽過世,保險出險後產生的「保險金」,如果當初未指定受益人,屬於阿智媽媽的遺產,需要列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但如果有指定受益人,「保險金」將會由受益人取得,不需要申報遺產稅。

 

2. 阿智媽媽作為要保人,分別幫阿智與妹妹投保的保險,繳交的保費累積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價值準備金」屬於阿智媽媽的財產,不論阿智與妹妹是否繼續承保,或是主張解約退還已繳保險費,此時都需要列入媽媽的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

 

因此,本案阿智應該先將保險分為是為誰投保的保險,再判斷哪些部分是阿智媽媽的遺產,區分清楚後,阿智與妹妹才能知道是否應該補報遺產稅,以及應該補報哪些項目。同時尚未出險的保險也才能發揮功能,以免到時候因為未繳保費,失去保險的保障。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