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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9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頂客族退休,想奉獻公益裸捐,不想把財產留給兄弟姊妹,該怎麼做才好?-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財富傳承
  • 信託
  • 特留分

有一對夫妻沒有子女,退休越投入公益就發現人生越有意義,父母都不再了,而且兄弟姐妹間也都過得還不錯,先生說乾脆我們把財產捐作公益,不需要留給兄弟姊妹,太太提出3個問題:

Q1 如果財產都捐出來,我們老後怎麼辦? 

Q2 把錢全部捐給公益團體,那他們一次拿到這麼多錢,好像也不好?

Q3 另外一方面,如果寫遺囑要捐公益,兄弟姊妹也有特留分,實在不想要給這麼多,該怎麼辦?

 

其實,只要懂得運用遺囑以及開一個信託帳戶,三個問題可以一次解決。

 

我們大部分的人只有一個帳戶,這個帳戶的錢花到剩下就是遺產。訂立遺囑,讓大部分遺產都變做公益,留下遺囑,至少就拿了83分,不必做到100分(完全不給兄弟姊妹),你會問83分怎麼算?

 

很簡單,先走的人遺產分配(註),法律上配偶跟兄弟姊妹分一半,兄弟姊妹如果沒有遺囑的話,可以分一半,所以拿走50%的遺產,如果寫遺囑,兄弟姊妹特留分是1/3,也就是說,如果寫遺囑捐公益,兄弟姊妹只能拿到1/6的特留分,換句話說5/6就捐作公益83%給公益,所以拿了83分。

 

如果還想要多捐一點,讓兄弟姊妹少拿一點,我們可以將一部份的錢開一個信託帳戶,約定在信託期間內,信託帳戶投資所賺的錢,可以供給自己花用,信託期滿後就把錢捐給公益團體,這樣兄弟姊妹就不能分到,信託期滿信託帳戶內的錢。而且自己可以在信託期間控制投資,錢也可以適當地變大,也有效減少特留分。

 

註:暫不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單純以繼承法來看。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