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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3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專業遺囑規劃,才能避免不必要麻煩─亞洲女首富給高資產族群的一堂課-財富傳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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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香港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過世,她當時財產總額約830億港幣,是全亞洲最富有的女性,過世後公開遺囑要將全部的遺產用於慈善用途,然而,所有人關注的焦點卻是遺產爭奪戰的花邊新聞中。

 

龔如心的前半生,是與青梅竹馬的夫婿攜手打拼,白手起家的勵志故事;後半生甚至到死後,卻是由一連串豪門爭產事件演繹而成。龔如心與其夫婿王德輝在1960年代創立香港華懋集團,經由不動產開發致富,華懋集團逐步發展成為香港最大幾家不動產開發商之一。1990年王德輝遭到綁架後失蹤,綁匪在警方抓捕後供稱將王德輝拋到海裡,王德輝從此下落不明。王德輝過世後,龔如心臨危全面接管華懋集團,將業務打理的蒸蒸日上,數年內就讓華懋集團的財富增值數倍,被媒體評為亞洲女首富,估計財富總值甚至高過台灣「經營之神」王永慶。然而,1999年香港法院接受王德輝的父親王廷歆的申請,宣告王德輝「法律意義上的死亡」,揭開爭產豪門劇的第一幕。

 

原來,王德輝生前在律師見證之下,前後立了兩份截然不同的遺囑。第一份是在1960年立的,指定由龔如心與王廷歆平分遺產,這份遺囑的內容龔、王兩人都知情;第二份是在1968年立下,內容是遺產全部留給父親王廷歆,而且龔如心並不知道這份遺囑的存在。當時香港法律對於被繼承人留有多份遺囑的效力規定與我國法律相同,都以最後的一份遺囑為準,外界普遍認為王廷歆將獲勝取得王德輝的所有遺產。但在法院審理過程中,龔如心提出一份王德輝在失蹤前幾週簽署的遺囑,指定全部的遺產由龔如心繼承,這份遺囑的見證人與前兩份遺囑不同,是王德輝與龔如心的管家謝炳炎見證、簽名。第三份遺囑的出現,讓案件出現大逆轉,遺囑上的筆跡是否屬於王德輝本人,關係數百億財產由何人取得,也給筆跡鑒定機構莫大的壓力。更爭議的是,香港法院對於這一個關鍵點,不同審級的法院有完全相反的認定,造成截然不同的判決結果:第一、二審法院認定第三份遺囑是龔如心偽造,王廷歆勝訴,並且以偽造文書罪名將龔如心起訴,直到2005年9月,第三審法院推翻前兩審判決,認定第三份遺囑是王德輝本人所寫,龔如心獲得最終勝利,取得王德輝所有遺產。

 

雖然贏得官司與財產,但龔如心也沒有多少時間品嚐勝利的果實,僅僅相隔一年半,龔如心就因為癌症,在2007年4月病逝。龔如心逝世後數天,針對她的遺產歸屬,又出現了兩份截然不同的遺囑,一份是龔如心在2002年所立,內容如前述,將所有財產交由龔如心與王德輝創立的華懋慈善基金會用於慈善用途;另一份則是由自稱為龔如心情夫的風水師陳振聰提出,簽署日期為2006年,內容記載將所有遺產交給陳振聰繼承。兩份遺囑立刻掀起第二幕的爭產劇,直到2010年法院判決陳振聰敗訴確定,認定陳振聰所提出的遺囑是偽造的,陳振聰也因偽造文書獲刑12年。除此之外,針對龔如心的遺產,香港政府也對華懋慈善基金會提起訴訟,要確認華懋慈善基金會是遺產的「受託人」而非「受益人」,此衍生案件在2015年判決香港政府勝訴確定,最終龔如心的遺產將由香港政府成立監管機構,監督華懋慈善基金會運用龔如心的遺產。

 

由龔如心的經歷,我們可以看到自己私下立遺囑的危險:

 

一、筆跡有鑑定錯誤的可能性:

雖然科技日新月異,對筆跡鑑定越來越精確,但由王德輝的遺囑真偽法院有完全相反的兩種認定來看,還是存在「偽造遺囑被認定真正」或是「真正遺囑被認定偽造」的可能性,讓龔如心吃上偽造文書官司,絕非立遺囑人的遺願,因此專業的見證或程序就顯得重要。

 

二、不只單純分配財富歸屬,更要注意財富最後的運用:

有成就、累積財富的人,在安排身後事時,所想的都不僅止於財產如何分配,如何讓財富永續照顧後代、如何回饋社會、如何讓財富成為家族繁盛發展的基石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課題,而遺囑不單寫財富分配,還要在注意如何運用與執行,如果能在生前規畫好財富傳承,寫好遺囑,並安排好公司傳承、設立信託、成立基金會甚至家族辦公室等,由自己親自監督運作一段時間,讓一切符合自己的藍圖,才能確保自己的心願實現,把財富的價值發展到極致。

 

在龔如心的案例中,她與夫婿早早決定要回饋社會,成立慈善基金會,此與歐美許多富翁的義舉一致,實令人欽佩,如果龔如心在身前把基金會的運作與監管,做一個妥善的安排,並且由專業律師負責遺囑與信託規劃。覬覦鉅額財產之人也無法在她死後偽造遺囑,出手爭產。

 

安排財富傳承最好的時機,永遠是『現在』,財富最佳的保障,總是『法律』。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