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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5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富豪的百年願望,相隔近一世紀才繼承的遺產

  • 財富傳承
  • 遺產
  • 信託

曾經名列美國十大富豪之一的威靈頓.伯特在西元1919年過世,死前立下遺囑規定他大部分的遺產必須要在他「所有兒女、孫子女都離世21年後才能分配給自己生前尚未出生的後代」。伯特的孫女瑪麗安.蘭西爾( Marion Lansill)在1989年過世後,21年的期限才開始起算,在條件滿足之後,伯特的後代最終於2011年完成遺產分配,繼承遺產的人包括三個曾孫、七個曾曾孫和兩個玄孫,與伯特過世相距92年。

 

姑且不論伯特做出這個特殊決定的緣由,伯特的遺願能在死後近一世紀被執行,有很大一部分得力於伯特遺產的信託機構及生前就作成完善的法律文件。伯特的遺囑包含一份有效遺囑及12份有關法律文件,當中除了前述年限超長的分配條款之外,還有詳細的信託受益規劃,受益人除了子孫之外,還有伯特的秘書、廚師、管家、馬夫與司機,每個受益人每年都可以從信託中領取伯特規定的受益年金。而且伯特死後,遺囑一公布就引起軒然大波,家屬針對遺囑內容提起一系列訴訟,訴訟結果,除了一部分遺產因為美國各州法律規範不同或者訴訟上和解而提前給付給子孫,大部分的遺產都保留到伯特指定的期限後分配,分配時價值超過一億美金。

 

伯特的信託機構能在將近一世紀的時間,克服各種訴訟挑戰,保存伯特的遺產並進行管理,實在令人驚嘆。從這個案例可以知道,如果希望在過世後照顧自己想要照顧的人或者遺產以自己想要的方式被好好管理及執行,選擇值得信任的執行人及專業的信託機構,是實現願望的不二法門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